本级巡察情况
寿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7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巡察反馈会以来,本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形成良好的巡察整改工作氛围。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召开12次领导小组会议,9次全体干部职工例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个性问题立即整改,共性问题在建章立制基础上,分步推进整改。于2020年12月6日印发《寿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巡察有关情况的通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查找责任人,认真研究并拟定问责方案,做到同等问题问责相当。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查找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对应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寿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全覆盖。同时立足长远,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24日重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首个“国际茶日”致信祝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会开班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首个“国际茶日”致信祝贺精神,2021年3月20日在竹管垅乡举办“寿宁高山茶”开茶节活动,4月29日至30日在南阳镇举办第四届“寿宁高山茶”制茶能手比赛。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截至2021年8月,集中学习30次;2021年7月1日至2日组织工作人员到武夷山开展党日活动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二是发言材料撰写不切实际、抄袭网络文章、出现不规范表述问题的当事人已于2020年11月27日前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三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6月8日对学习研讨未结合实际、学习领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分管领导及时任党支部组织委员予以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2021年3月19日上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职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查找项目滞后原因,进一步明确分工,茶园建设方面由缪培清同志牵头,茶技站和挂乡干部具体抓落实;加工方面由吴春林同志牵头,生产技术开发股具体抓落实。针对劳动力和资金周转困难的建设单位,采取现场察看、指导等方式,督促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实施。截至2021年8月,省级现代茶业产业园涉及建设项目8个,已完成8个,已拨付项目资金819.92万元,待项目建设投资审核、公示后拨付180.08万元。二是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引导茶企业“一品一码”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截至2021年8月入驻省级平台111家,入驻国家平台11家。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报送,争取信息宣传工作名列前茅,2019年度位列县直单位第13名,2020年度位列县直单位第9名,2021年上半年位列县直单位B类第11名。
3.关于龙头茶企占比低,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引导茶企业和合作社申报龙头企业和示范社,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并在政策或资金上给予支持。一是2019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8家,2020年申报5家。其中福建永和春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调味茶项目,收购本县茶青9177.443吨,加工成品茶1835.4866吨,产值9509.3万元,缴税666.74万元,根据2018年寿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7号议定,为奖励该企业精深加工对我县茶青收购的贡献,从县茶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奖补60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8月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10家。三是寿宁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寿宁县茶业管理局研究制定《做大做强茶企和唱响做亮品牌的奖励方案》,并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执行。对获得“全国茶业百强企业”和参加各级名优茶评选中获得第一、第二档次奖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2020年度兑现18家企业名优茶评选奖金17.25万元。
4.关于产业基础不够夯实,茶企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对接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引导茶企业申报SC认证,规范企业管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SC认证和规上茶企数量,在资金或政策上给予支持。2020年新增SC认证企业4家,给予奖补8万元。截至2021年8月,新增SC认证企业7家,给予奖补14万元;新增规上企业1家。二是强化项目带动,2020年完成8家加工企业清洁化改造提升,改造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资金补助120万元;完成48家加工企业182台(套)颗粒燃烧机改造工作,资金补助50.685万元。三是积极对接有关单位,统筹培训资源,加大茶业方面的各类培训,结合实际积极推广和实施“五新”技术,扩大“五新”技术施用面积和范围。2020年实施绿色防控5000亩,实施统防统治1万亩。开展“茶叶质量安全百企百村行”活动,张挂《关于加强“寿宁高山茶”质量安全监管十条措施的通告》200张,发放《茶农公约》10000份,260多家茶叶加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广播宣传上述《通告》《公约》。2020年举办各类茶叶加工技术培训活动3场、茶艺培训班1期、茶叶种植乡村课堂12次,受训茶技骨干800多人次。截至2021年8月,举办红茶加工技术培训1期,茶叶种植乡村课堂20期,受训人员1050多人次。
5.关于品牌特色不突出,双地标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继续建设生态茶园,2020年新植改植茶园10000亩,改造低产低质茶园1200亩。二是继续支持茶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有机认证茶叶基地新增4个,累计9个,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技术。三是继续宣传推介公共品牌,2020年组织编印《鹫峰神叶》寿宁高山茶故事书,挖掘整理品牌故事。继续与中新社、《中国茶叶》杂志社、《茶道》杂志社、宁德电视台等媒体合作,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户外广告及新媒体等渠道宣传介绍“寿宁高山茶”及其特色产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四是完善品牌创建体系,通过强化公共品牌、创建二级品牌,树立企业和产品品牌,完善大品牌带动小品牌,小品牌支撑大品牌的体系,并在县域内营造寿宁高山茶品牌“大本营”氛围。五是促进品牌产品走向市场,组织企业参加济南、西安、深圳、厦门、重庆等地举办的茶博会、绿博会、农交会及茶王赛、茶叶品鉴会等茶事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对接茶叶市场,提升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如:2020年西安茶博会期间“寿宁高山茶”专场品鉴会成功举办,我县茶叶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六是强化双地标宣传,提高茶企对双地标认知度并形成合力,提高“寿宁高山茶”公共品牌社会和经济效益。截至2021年8月共授权38家。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党建工作制定2021年学习计划,至2021年8月开展集中学习30次,主要学习《习近平在福建》《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内容。二是2020年6月22日、2020年11月23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020年11月20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议。2021年6月24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县委、县政府信息报送,指定专人作为学习强国供稿员,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通过县融媒体中心供稿,2021年4月14日在学习强国发布一宣传视频《茶文化 福建宁德:寿宁高山茶》。四是“寿宁高山茶”微信公众号于2019年12月31日转由县茶业协会注册并运行,今后将加强发布内容审核。五是2021年6月8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经办人和阵地管理不规范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学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3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寿政办传〔2015〕30号),并修订完善《寿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公文处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制度,按照股室草拟、综合股核稿、分管领导会核、主要领导签发、综合股编号印发程序规范撰写和印发公文,杜绝公文重号。三是发言材料撰写不切实际和抄袭网络文章的当事人已于2020年11月27日前重新撰写相关材料。四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6月8日对发文不严谨问题的综合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寿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公务接待制度》,2020年12月11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该制度,规范由被接待人出示公函后,经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公务接待的程序。二是梳理2016年10月-2019年4月共11批次无公函公务接待原因,已于2020年12月底前补齐公函。三是《寿宁县茶业志》编写组是应我方邀请前来,由于编写时间跨度较长,编写组是临时组织的,人员是编写组从社会临时聘请的、无公职,无法出具公函,故使用首次邀请函多批次接待。四是接待两家不同公司客人,接待函人员姓名相同是因福建景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开过接待函,要求县茶业局提供参考公函,后该企业在开接待函时仅更改了企业名称,而未更改人员姓名,导致接待函人员姓名相同。该接待函已于2020年12月底更换。五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6月8日对会计叶玲红予以诫勉。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3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接管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县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外省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寿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县级文明单位奖金发放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二是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违规报销的费用和超额发放的奖金30346元已于2020年12月底前收回。三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6月8日对违规报销费用的3位责任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单位主要负责人在2021年3月19日上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4.关于办公设备购置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3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宁德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规定,落实规范程序,由各股站室提出申请,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并按照规定集中采购。二是2020年12月底前对超标的办公设备进行调整,局长室、副局长室、主任科员室、工会办公室的空调调整至会议室、茶技站、生产技术开发股、综合股、审评室,主任科员室打印机调整至生产技术开发股。三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6月8日对办公设备采购超标问题的经办人予以谈话提醒。
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清源乡天池峰茶园机耕路硬化、排蓄水项目是根据2013年3月13日原副县长主持召开的现代茶业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议定的采取自建方式施工,具体见说明。二是《寿宁县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未招投标是在限期完成情况下,经多方了解,指定有经验的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团队作为承接方。三是第七届上海茶博会是我中心自行组织的第一场茶博会,应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参展,决定参展日距茶博会举办日之间的时间紧迫,无法安排正常采购,加上此前无参展经验,经多方了解,委托有经验的服务商为搭建商尝试布展,故未履行询价手续,此后茶博会的服务商都按服务项目采购规定执行。四是2017年8月25日付厦门飞驰商务有限公司展位费3.9万元,已补充协议。五是2017年《茶叶科教片放映回执单》共500多张在单位综合股存档。六是第五届斗茶赛落地和宣传服务不属于拆分项目,不存在规避招投标问题,此问题另作说明。七是今后项目建设将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寿宁县人民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运行实施方案》执行,班子会研究决定项目建设,委托第三方代理招标确定实施单位,验收后拨付资金,规范程序。
6.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金额在1000元以下可现金支付,1000元(含)以上,除发放比赛奖金、困难补助、慰问外,全部转账支付的规定执行。二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6月8日对大额现金支付问题的经办人员予以谈话提醒;对出纳予以批评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在2021年3月19日上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7.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3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二是违规报销、多报销费用和补助的3198元已于2020年12底前予以退缴,并补齐出差审批单。三是于2021年6月8日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3位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一是2021年3月18日精心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及我省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全面系统、原汁原味通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著作。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共谈心谈话22人次,并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三是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五是于2020年11月27日前重新撰写不符合要求的支部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20年12月底补齐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六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6月8日对党支部组织委员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谨,党费收缴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入党申请人龚一晖入党申请材料重新审查,重新通过我中心工会组织推优。三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会议记录等材料。四是收取2017年5月至12月15名党员差额党费,共计677元,今后将严格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严实深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2020年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要求开展2020年廉政谈话,共谈话18人次;二是2020年1月3日、2020年9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2次。三是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20年7月6日制定《寿宁县茶业管理局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制度》,重新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严禁“带彩打牌”承诺书。四是2020年12月7日组织召开支部会议,重新组织学习寿纪通〔2019〕3号、4号、10号文件,并通报张章林、钟凤莲两位同志的违纪处分决定。五是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认真的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7日前重新撰写。六是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会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现场点评,会后整改公开。
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3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上会议题由经办人提出,分管领导审核,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关后,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讨论研究。三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指导。2020年度召开16次班子会议均有邀请综合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到会8次。2021年上半年召开6次会议均有邀请综合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到会4次。
5.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0年12月4日组织党支部组织委员、综合股、党建工作经办人员学习会议记录有关规定,规范详实记录会议内容,增强经办人员责任意识;二是按照会议记录由经办人草拟,领导班子、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参会人员审定、签字后存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宁德市对寿宁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省委对宁德市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涉及寿宁县的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2018年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精神和要求,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发现存在个人发言材料网络抄袭、表述不规范,廉政谈话未全覆盖,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对相应责任人予以处理。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上级巡视巡察共性问题和本单位巡察问题整改措施有效落实,避免“老问题重复存在”现象。
2.关于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警示,今后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在全体会议上和党务公开栏上通报。二是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或方案,严格审核把关,今后领导干部的发言材料经中心主要领导或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三是未按要求撰写材料的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7日前重新撰写相关材料。四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6月8日对中心副主任吴春林予以诫勉。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茶产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1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2人,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6人。
1.针对“学习研讨未结合实际”等7个问题,对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吴春林予以诫勉;
2.针对“超额发放平安奖”等5个问题,对县茶产业发展中心会计叶玲红予以诫勉。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提高站位,抓好整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彻底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主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同时,强化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后续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将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章立制,常抓不懈
做到持续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能圆满完成。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制度,积极防范廉政风险和“四风”问题,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党性、廉政教育,在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在行动上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比学赶超学习氛围和勤奋务实、高效廉洁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通过防微杜渐,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三)突出重点,巩固成效
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提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的成果、成效,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九到寿宁、三进下党”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以茶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巩固和加强茶产业作为我县第一民生产业基础地位,实施“品种、品质、品味、品牌”四轮驱动战略,以“寿宁高山茶”公共品牌提升为重点,推进“一年唱响、两年唱准、三年唱大、四年唱强”发展思路的有效落实,促进我县茶产业向做大做强迈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613;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3#2层,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2758720832@qq.com。
寿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