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出台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26 发布者: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1353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出台《宁德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进一步规范监察员工作。

  特约监察员是一支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工作办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市纪委监委的自我监督功能。

  “此次出台的《工作办法》规定了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明确特约监察员是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宁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市人大代表中优先选聘,也可以从市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先选聘。

  监督是特约监察员一大重要作用,《工作办法》强调,特约监察员要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工作办法》也给予特约监察员意见更多重视,规定市监察委员会负责特约监察员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将受理、移送、督办特约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予以反馈,同时也对特约监察员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宁德市纪委监委)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