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县委巡察组自2021年11月22日起,对县文旅局党组、水利局党组、交通运输局党组等3个单位党组织及6个归口管理(或业务相关)的单位开展为期40天左右巡察。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县文旅局党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杨梅州风景区管理处、水利局党组、水利发展服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交通运输局党组、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组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融入“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和全市重点建设“一极四区”,大力实施“五新工程”,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寿宁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文旅局党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杨梅州风景区管理处),联系电话:18859328820,邮政信箱:寿宁县B50034号邮箱,邮编:355500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水利发展服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联系电话:18859328826,邮政信箱:寿宁县B50035号邮箱,邮编:355500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18859328862,邮政信箱:寿宁县B50036号邮箱,邮编:355500
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工作日)
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