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寿宁县斜滩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巡察五组对斜滩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认识,把握政治要求。斜滩镇党委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结束后,2023年1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通过中心组学习、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认识,打牢整改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推动,就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工作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等召开专题推进会,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盯、亲自抓、亲自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贯彻整改工作要求,分解整改任务,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统筹协调,注重标本兼治。根据市委巡察五组反馈的4个方面52个问题,逐个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寿宁县斜滩镇关于落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从“面”上挖掘“根”上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同时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斜滩镇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斜滩镇接待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优质高效做好各项工作,有力彰显了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乡村振兴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缺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2月3日组织包村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1年12月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10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春贺词、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并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
2.关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徐加池饮用水水源存在浑浊现象问题。通过无人机巡航未发现上游有污染源,组织寿宁县水务公司查看水源地周边情况,及时清理垃圾、沙土等污染物。从2023年1月起,要求寿宁县水务公司适时对水质进行检测,经检测,结果均达标。二是车岭二级电站水体颜色异常问题。组织斜滩镇电站分管及镇河长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同时对接县水利局、车岭二级电站,全面梳理原因。经核实车岭二级电站发电用水由蟾溪水流入麻竹坪水库,经车岭二级电站发电后流入斜滩溪。目前县住建局已牵头对蟾溪生态开展治理,将沿河两岸50米范围内的商家、住户入河排污口进行截污并对污水管网进行改造,从源头上治理。同时要求车岭二级电站加强与麻竹坪水库的沟通联系合理调节发电时间,保障发电用水水质安全,并要求河道专管员每日开展巡查。三是石材小作坊无证经营,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污水直排河道问题。2023年1月18日斜滩镇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先后与石材小作坊业主沟通协调6次,已于2023年2月办理营业执照并增设污水过滤池2个、污水循环利用水泵1个,同时镇环保办开展不定期巡查2次,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为加强对无证经营小作坊的管控,各村(居)对辖区内各类小作坊开展排查,目前暂未发现辖区内存在其他无证经营小作坊及乱排污现象。四是仙洞面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于2021年12月28日通过工程验收,由于2022年夏季持续高温无降雨,致使部分植物死亡。镇工作人员已联系施工单位完成植物补种。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023年以来斜滩镇共开展禁养牛蛙巡查宣传6次、地条钢排查2次,要求各村(居)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截至目前未收到环保相关投诉,未发现地条钢生产、牛蛙复养等现象。六是2023年4月3日对污水直排问题未履职到位的楼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建辉予以诫勉,对镇环保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贯彻重要文件精神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贯彻重要文件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对涉及分管领域的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斜滩实际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镇村干部、班子成员分别对《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2018-2021年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精神开展学习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以来我镇在党委扩大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等上级重要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三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平台开展学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榜样7》、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4.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镇分管干部已联系控规设计单位完成斜滩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同时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做好报批工作,待寿宁县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我镇将第一时间组织报批。二是结合此次整改要求,我镇对《寿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增设斜滩工业走廊、加入茶码古镇元素”等意见。
5.关于“镇村发展目标不清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2023年寿宁县各乡镇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分解表》,制定《斜滩镇2023年经济指标任务表》,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全镇经济发展指标任务。筛查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在工业企业中选取有规模和统计制度健全的企业入库,确保企业应统尽统。继续申报斜滩镇新龙华生鲜超市重新入库,确保完成经济指标任务。二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23年1月28日组织召开返乡乡贤企业家新春恳谈会,引导在外乡贤返乡投资创业。2023年2月斜滩镇人民政府与福建一家农业发展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突出“一把手”招商,镇主要领导分别于3月、4月赴三明、厦门招商引资,拟于5月份与深圳一家网络技术公司签订协议,与厦门一家公司已达成初步意向。三是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发展目标。目前已完成8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5个村的村庄规划初稿编制。四是根据工作需要于2023年1月9日重新调整班子及干部分工,合理选人用人,提高镇村干部干事创业精神。
6.关于“产业发展目标不明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工业园区规划。2022年12月18日,我单位委托公司编制《寿宁县斜滩山田工业小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并于2023年1月4日征求有关专家意见,2023年1月14日征求县政府办、县人大环城委、县政协经资委等18个规委会成员单位意见,于2023年3月底完成工业园区规划。二是政策入企。组织干部先后走访9家企业对《宁德市2023年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开展宣传,鼓励企业升级改造设备、开发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朝精细化不断发展。三是主动服务企业。鼓励宏建铸件厂升级改造,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延伸发展下游精深加工产品,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目前县政府已明确在犀溪工业园区为宏建铸件厂拓展下游生产线提供用地,已开展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四是在确保粮食安全、茶叶主导地位的同时,推动以猕猴桃、砂糖橘为龙头的特色产业进一步规模化。五是充分利用《寿宁县斜滩镇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谋划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大溪头安全生态水系项目、茶文化展示厅等项目建设,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7.关于“保护规划编制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接县住建局做好斜滩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划,2023年1月已委托第三方完成《福建省寿宁县斜滩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提交省市住建部门进行审核批复。二是2023年3月,印潭村和厝基村大溪头自然村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目前已完成规划初稿。三是继续深入挖掘斜滩历史文化,持续推动斜滩、大溪头2个金牌旅游村、大溪头安全生态水系项目、茶文化展示厅等项目建设,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推动文旅融合。
8.关于“保护修缮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13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高对文物保护的思想认识。二是2023年2月5日文物工作分管牵头组织镇村干部对全镇范围内的26处文物进行全覆盖巡查,建立档案资料,并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三是2023年2月24日召开全体镇村干部会议,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将文化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工作内容之一,提高文物保护的思想认识。四是2023年4月3日对保护何隽故居不力的时任斜滩村党支部书记郭斌予以诫勉。
9.关于“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1日制定《斜滩镇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制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车岭古道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完善何宜武、卢少洲、周孝培、郭公木等名人故居安全责任公示牌的信息。三是排查全镇范围内文物点安全责任公示牌张贴情况,重新制作公示牌34个,完善公示信息后上墙,做到信息完整、内容精确、责任到人。
10.关于“常态巡查制度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由文物保护分管牵头,2023年1月以来开展文物安全保护督查2次,及时整改线路老化、乱堆放、未配备灭火器等安全隐患问题,现已完成卢少洲、郭公木、周孝培等名人故居的问题整改。二是制定《斜滩镇文物保护巡查工作制度》,各村每月至少巡查一次辖区内的文物,并填写《文物保护单位检查情况记录表》,截至目前累计对22个文物点开展巡查70次。三是2023年4月3日对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时任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时任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11.关于“履行综合执法职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斜滩镇综合执法大队一名干部于2023年3月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全力动员镇干部参与执法证考试,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干部学习寿宁县委、县政府向乡镇下放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强化担当意识。三是将取得执法资格证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依据,未取得执法证的综合执法大队编内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动干部参与执法证考试的积极性。
12.关于“‘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寿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村(社区)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寿委改办〔2022〕3号)文件精神,把维护村居治安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范围,严格落实网格员“十二个管一管”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二是严格按照寿委改办〔2022〕3号文件精神动态管理网格员队伍,及时解聘履职不到位网格员,并按照招录要求和程序重新选聘。目前已解聘网格员5名,新聘用11名。三是加强斜滩派出所辅警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效。四是2023年4月19日发函至寿宁县公安局党委,建议对辅警职责未明确到位的时任派出所所长予以通报批评。
13.关于“群众矛盾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重复信访件问题开展“回头看”,2022年10月以来,镇党委组织人员梳理重复信访件,对重复信访问题开展“回头看”,重复件中的5人重复信访问题已化解到位或者信访人明确表示不再信访。二是针对诉求不合理的4件信访件,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积极落实属地责任,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镇村干部多方做好信访人的解释工作,对家庭困难的信访户给予关心帮扶。2023年春节前后给予10位信访对象帮扶,帮扶资金累计5000元。截至目前受帮扶的信访户未出现再次信访。三是积极发挥“斜滩镇老练调解室”作用,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四是对信访工作落实不力的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14.关于“平安建设群众满意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责任。2023年2月24日在镇村干部会议上部署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与各村(居)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16份,明确属地管理,增强镇村干部抓平安建设的工作意识。二是开展考评。结合县对镇考核办法,完善镇对村平安建设考核办法,同时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网格员考核指标,增强网格员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工作,“线上+线下”双方发力,提升宣传质效。2022年下半年全市考核名次对比上半年,扫黑除恶好评率由第123名提升至第95名,执法工作满意率由第115名提升至第78名,群众安全感率位居全市第55名。2023年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将平安建设群众满意率提升至新的水平。四是大力夯实斜滩平安建设工作基础,2023年以来大力开展“智理廊乡”“廊乡天网”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指数。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机构改革后的岗位职责,重新制定《斜滩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廉政风险管控。二是制定《斜滩镇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同时明确报账员、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三是2023年2月15日组织班子成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班子根据分管领域近期工作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15个,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16.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工作预案。已制定《斜滩镇网络舆情工作预案》,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宣传阵地管理,建立健全《斜滩镇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对信息及新闻稿进行审核,同时建立信息发布管理台账,做好审批材料并归档。三是强化工作部署。2023年2月24日召开2023年斜滩镇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四是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关于“群众诉求消极应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斜滩镇林业站对接楼下村委落实天然林补偿金情况。2022年10月18日、2023年3月16日先后2次组织该地块的19户林权所有者召开会议,会议议定变更代领天然林补偿金人员,并组织19户群众签署委托书及承诺书。二是在林权变更会议上,对2016年以来所收天然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说明,并由林权所有者现场签名确认后,在楼下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消除不良影响。三是以群众诉求为导向,及时答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的群众诉求,2023年以来已成功受理16件群众反映问题,满意率100%,全面提升群众满意率。四是2023年4月3日对天然林发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楼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建辉和党支部副书记郭绍清予以诫勉;4月19日发函至寿宁县林业局,建议对斜滩镇林业站站长予以通报批评。
18.关于“旧村复垦应付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联合钱塘村两委做好群众思想工作,2023年3月27日拆除地面铁皮钢构搭盖,4月3日对水泥地面进行拆除,并及时组织人员在该地块种植农作物。二是加强旧村复垦及土地开发管护,切实保障新增耕地种植农作物,严格落实各村网格员每日巡查制度,坚决打击占用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2022年10月以来,斜滩镇迎难而上完成多处占用耕地块整改,拆除猫儿坑、元潭村两处历史遗留违建,拆除建筑面积3550m2,复垦耕地面积15亩。三是2023年4月3日对图斑工作保护不力的钱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练宋勇予以诫勉,对时任钱塘村包村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对自然资源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19.关于“环卫考评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斜滩镇人民政府已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严格按照指标进行环卫考评,将“考核淘汰制”真正落到实处。2022年度环卫考评工作,按考核指标体系扣除环境作业资金2.5万元。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镇区两村一居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与,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2023年以来在镇区范围内开展环卫督查6次,对督查过程发现普通垃圾桶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已在镇区配齐13组分类垃圾箱,进一步美化镇容镇貌,改善环境卫生,督查发现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0.关于“教育硬件设施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协助收储国有建设用地10.74亩作为斜滩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用地,项目于2022年7月顺利开工,主体工程于2023年2月基本完成,目前正进入二次装修,预计于2023年9月投入使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寿宁县教育局、寿宁县第二中学沟通对接,争取创建二级达标学校提升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尽快批复,镇政府将全力配合做好征地等后续工作。
21.关于“服务民生福祉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3年以来镇政府把道路建设作为服务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来抓。镇辖区内未硬化的6.476公里村道已列入农村道路单改双自然村村道建设。斜滩镇楼下渡船头至猪母岩公路2.25公里改建工程目前已完成财审,正在招标阶段。二是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三年行动,目前斜滩镇单改双公路11条,1条线路完成财审已挂网招标,5条线路已完成设计,5条线路正在初步设计,2023年预计完成单改双13.467公里;通村公路18条,3条公路已完工,2条公路在建,1条公路正在招标阶段,其余12条公路已完成初步设计,2023年预计新建通自然村公路4.389公里,改造提升通自然村公路0.713公里。三是持续深入抓服务民生福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斜滩大桥提升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前期测量,进入设计阶段,力争年内完成改造提升。四是重新核实2020年民生工程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有关程序,学习《寿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22.关于“群众健康事项关切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公众号、广播、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妇女“两癌”筛查、优生优检等事关群众健康方面的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帮助低收入“两癌”妇女申报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救助,目前已协助完成“两癌”妇女救助申报3名。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将养老保险缴纳名单细化分解到各村,落实责任到人,核实缴纳基数,努力做到“应缴尽缴”。三是推动电子社保卡申领工作,组织包村干部及网格员进村入户引导村民申领、激活电子社保卡,积极提供便民服务。
23.关于“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镇区污水直排问题,主要缘于2022年6月18日洪水肆虐,造成管网受损严重,因修复需投入大额资金,已上报县政府、县住建局争取项目支持。二是2023年3月20日,寿宁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议定《寿宁县“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实施方案》及寿宁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有关事宜,会议同时议定斜滩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为2023年第一批实施项目,预计新增1000吨日处理量污水处理站一座,新建改造管网16.66公里,拟投入建设资金1591.12万元,目前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预计于2023年5月动工建设。三是发挥河道专管员作用,要求每日一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协调处理巡查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发现问题6处,有效处置6处。四是2023年4月3日对污水管道管理不到位的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24.关于“超范围接待2次36人2774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追回超范围接待2次36人2774元。二是2023年2月组织党政办及会计人员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及《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委办发〔2017〕14号)》《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寿委办发〔2017〕44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三是完善《斜滩镇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等,规范斜滩镇公务接待工作。四是2023年4月19日对超范围接待的经办予以批评教育。
25.关于“应收账款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挂账一年以上28笔267.22万元应收账款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清理,目前已完成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结果对应收账款进行财务处理。
26.关于“预付账款长期未核实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预付百丈电站1万元投资款,该款已于2022年9月28日收回。二是我镇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1笔606.06万元预付账款进行审计清理,现已完成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往来账款冲销处理。
27.关于“应付账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8笔353.99万元应付账款进行审计清理,现已完成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往来账款冲销处理。
28.关于“公务车辆闲置失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闲置失管的车牌号闽J280KE公车已于2022年10月修复并纳入公车管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斜滩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制度严格审批出车,并做好出车行驶记录。
29.关于“资产长期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以来,斜滩镇积极组织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处置盘活。2023年3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闲置资产盘活事宜,会议研究决定将政府招待所改造为应急物资储存点,目前正筹集资金修缮,计划年内投入使用。三关电站宿舍楼改造用于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为镇区老年人提供食宿、休闲场所,目前该项目已委托设计,预计于2023年7月份动工建设。
30.关于“投资利益未追回”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聚源水电公司180万元投资利益未追回问题。镇政府联合县国投公司依法对聚源水电公司予以起诉,届时将通过法律渠道收回既得利益。二是以党员基金会名义向百丈电站投资1万元,于2022年9月28日已收回本金1万元及分红0.8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投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投资,及时催促投资公司收回既得利益。
31.关于“部分重点项目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印发〈寿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寿政文〔2020〕6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实施全镇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二是寿宁县西溪斜滩段防洪工程,组织召开参建四方会议,商议优化设计方案,经现场核查及对接县水利局等部门,研究决定采取设计变更、调整施工工艺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已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三是斜滩内陆渔港工程项目,积极对接县政府、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根据2023年4月26日《寿宁县水利局关于优化斜滩镇内陆渔港工程的函》,我镇牵头组织对该项目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四是楼下村龙凤街崩塌治理工程已于2022年12月8日正式复工,目前因无合适排水管接入河道,需进行附属排水工程建设,排水管道工程已于2023年3月底前动工建设,正在持续推进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五是斜滩等4个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已对项目进行设计变更,目前已完成青垅村、奖禄村部分群众征地协议签订,斜滩村、元潭村征地正在协调中,下一步将筹集资金完成项目前期征地拆迁补偿,争取尽早动工建设。六是对项目落实不到位的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32.关于“个别项目违规转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龙凤街崩塌治理工程剩余砂石土有偿化处置项目,2022年11月完成砂石有偿化项目退出,目前洗砂设备已清场,资金已退回原中标单位。
33.关于“多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斜滩镇楼下村磊石门口水渠建设等4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5.74万元均已退回村委账户。二是加强项目监管,按照项目程序,严格把关项目工程款支出,确保工程款支付合理合规。三是2023年4月3日对履职不到位的时任楼下村党支部书记郭绍清予以诫勉,对多支付工程款的印潭村党支部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34.关于“服务费取值标准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学习,2023年3月30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印发〈寿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寿政文〔2020〕66号)文件,扎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序时推进。二是重新修订斜滩镇粮站停车场挡土墙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调整为0.95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服务费收取标准,将项目服务费收取事宜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由班子成员充分研究讨论后确定收取标准。
35.关于“竣工项目结算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以来,镇政府立即组织对已完工未结算项目进行核实并督促尽快完成结算。一是寿宁县三望洋、九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决算财审初稿。二是斜滩镇安全生态水系工程竣工结算材料目前已完成二稿审核及现场核验。三是污水管网三期、四期工作已对接项目中标单位完善内页资料,正在财审阶段。四是对项目履职不到位的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6.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1月31日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县委组织部部务(扩大)会议精神,部署党建重点工作,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斜滩镇“一肩挑”村主干述职评议会,总结评议各村2022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基层组织工作进行部署。三是结合斜滩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高质量逐项推进。2023年3月13日召开党建专题部署会,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四是于2023年3月30日党委扩大会议上传达全县组织系统“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动员部署暨重点组织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37.关于“个别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31日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提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镇机关党支部已于2023年2月7日完成换届工作,换届材料已整理归档。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摸排未按时换届党支部,已于2023年2月完成寿宁县广源水电党支部、寿宁县龙达工艺品有限公司党支部及离退休党支部换届工作。四是2023年4月3日对支部换届不及时的时任镇直党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38.关于“党务公开制度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15日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栏。二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公开,并收集党务政务公开时的影像资料,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档案整理。三是将村务公开情况纳入“一季一比武”指标进行考核,要求各村(居)每个月至少公开3篇,并进行一月一通报。目前各村(居)均已按要求落实阳光村务公开,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已完成阳光村务公开193条。四是2023年3月28日对党务公开经办予以批评教育,对村务公开督促不到位的时任组织干事予以批评教育,并调整工作岗位。
39.关于“分管业务‘心中无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6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查摆工作中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班子成员对照岗位职责清单从被动学转为主动学,不断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2月,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谈心谈话56人次,增进班子团结、共同进步。三是加强班子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人武部长等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业务水平。
40.关于“工作任务‘不推不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4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印发〈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寿委〔2023〕9号)文件精神,以开展“三争”活动为契机,激励干部职工争先创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为及时掌握镇村干部工作动态,斜滩镇自2023年2月起制定周报,宣传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已经制作9期周报,并在“古镇斜滩”微信公众号进行刊发。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身边典型案例,并于2023年3月3日干部大会上进行廉政警示教育,达到教育一批、预防一批效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联合镇纪委加强对松材疫木处置、森林防灭火、人居环境整治等近期重点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序时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有效改善工作任务“不推不动”现象。
41.关于“领导干部‘不下基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西溪斜滩段防洪堤工程项目分管、元潭村包村干部2023年1月、2月多次到元潭村被征地户家协调征地问题,了解被征地群众需求,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二是镇纪委结合森林防灭火、低保入户核查等重点工作,联合相关分管到各村(居)督查干部下村情况25次,通过查阅内业材料、与网格员谈话等方式了解干部下村情况,推动工作在基层落实落细。三是建立“115”邻里夜谈机制,包村领导每月下村与群众开展邻里夜谈会,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督促跟进,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2023年以来开展邻里夜谈64次。四是对西溪斜滩段防洪堤工程项目分管郭少兵予以诫勉,对元潭村驻村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42.关于“重要岗位‘频繁易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通过考录、外聘等途径充实干部队伍,及时配备重要岗位人员,配齐符合规定的组织干事、政府会计、镇会代中心等工作人员,目前组织委员已于2023年1月履职到位,并由党员担任组织干事,同时配备一名专职党建工作者。二是于2023年2月23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讲政治、敢担当”为主题的谈心谈话方案,由相关分管对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激励担当作为,目前干部队伍各岗位总体稳定。
43.关于“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相关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重新修订《斜滩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明确会议议事原则、范围,提高议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二是即知即改。明确党委会研究干部相关议题等重要事项,非党委委员副镇长列席参会,不参与表决。三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会上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提高议事效率,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现象。
44.关于“研究干部任免程序颠倒”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2月23日党委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2015〕19号),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事项研究程序。二是明确今后研究干部人事任免事宜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选人用人,强化人事任免的程序性和严肃性,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45.关于“村级党组织运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每月初下发当月党日活动清单,各村(居)党支部按要求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目前已发放党日活动清单4次,16个村(居)均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2023年1月31日党委扩大会议部署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于2月9日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文件下发至各村(居)党支部,各包村领导督促指导村党支部落实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目前各村(居)党支部均已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三是2月24日召开斜滩镇“一肩挑”村主干述职评议会,总结评议各村2022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基层组织工作进行部署。四是对时任组织委员、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王溪村党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印潭村党支部书记李福清予以诫勉。
46.关于“集体经济增收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包村领导与村主干结合“一县一业”契机,理清发展思路。已组织测绘公司对猕猴桃产业拟扩建用地情况进行航拍,目前新规划楼下村寨顶岗至八斗洋连片区域可用种植土地面积324.2亩,其中已确认启动种植70亩。二是盘活各村现有资源,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以农村党员“三个带头”活动为契机,因地制宜,拓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项目,鼓励各村集体创办合作社或扩大现有合作社规模。
47.关于“村财投资收益低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青垅村2020年投资寿宁县国投公司2万元于2021年3月9日收回,2021年投资寿宁县国投公司收益2万元于2023年4月13日收回,水北村2021年收益2万元已于2023年4月14日收回。二是各包村领导与村主干结合实际,通过考察论证,慎重研究投资项目可行性,并及时收回投资收益。
48.关于“处置问题线索效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13日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工作流程(试行)》,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能力。二是对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梳理,并进行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目前遗留问题线索14件均已办结。下一步我镇纪委将认真研究学习“1+N”机制文件,学习乡镇纪检监察履职要点,提高处置问题线索效率。
49.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锻炼,镇纪委于2022年12月15日-16日参加寿宁县纪委组织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2月22日-24日参加全市乡镇纪委书记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二是2023年以来,镇纪委紧盯森林防火、河长制、公务接待、乡村振兴资金等领域,积极开展下村督查25次,主动约谈15人次。三是紧盯村级“三资”、两违两乱、乡村振兴等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监督工作融入日常,持续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积极与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对接,排查梳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下一步我镇纪委将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方的经验,探索充分利用村级纪检委员的“哨岗”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强化一线监督。
50.关于“未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用身边案例警示干部。1月31日召开党委会,2月7日召开镇直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我镇干部处分情况,教育干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3月3日召开镇村干部会,通报市县典型案例及2022年我镇干部违纪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是运用新媒体开展廉洁教育。2023年1月14日在公众号上转发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23年1月20日在“古镇斜滩”微信公众号发布《常抓作风与纪律温馨提醒过“廉节”》,提醒镇村干部廉洁过节。下一步我镇纪委将会在做好案件查办后,及时利用镇村干部大会,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用好身边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要守住纪律底线。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方面
51.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免去青垅村原党支部书记职务,下派镇干部任青垅村第一书记,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印潭村、石井村党支部已于2022年12月各发展1名预备党员。同时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梳理排查,截至目前各党支部无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二是根据上级安排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及时督促各村(居)党支部完成发展党员任务,建立“一村一表,一党委一册”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及时跟踪督促各村(居)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管理,2月24日召开斜滩镇“一肩挑”村主干述职评议会,总结评议2022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基层组织工作进行部署。四是根据《关于印发〈寿宁县村(社区)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寿委改办〔2022〕3号)文件精神,严格管理各村(居)村主干,督促村主干履职尽责。五是2023年4月3日对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印潭村党支部书记、石井村党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52.关于“涉粮整改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15日组织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高粮食安全意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二是对山田村、楼下村、王溪村存在3.12亩的非粮化土地进行整改,均已种植农作物。三是进一步加强涉粮安全巡查,各村(居)均按要求严格落实巡查工作,并在微信工作群每日上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违法卫片图斑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四是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遏制耕地“非农化”问题,谋划第二批土地整治项目,目前均已完成实地踏勘。五是对山田村党支部书记、楼下村党支部书记、王溪村党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斜滩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0人,科级干部10人,其他人员12人。其中,诫勉6人8人次,通报批评11人14人次,批评教育5人13人次。
1.针对“部分重点项目严重滞后”“领导干部‘不下基层’”问题,2023年4月19日对郭少兵予以诫勉。
2.针对“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群众诉求消极应对”等3个问题,2023年4月3日对郭建辉予以诫勉。
3.针对“群众诉求消极应对”“多支付工程款”问题,2023年4月3日对郭绍清予以诫勉。
4.针对“多支付工程款”“村级党组织运行有偏差”问题,2023年4月3日对李福清予以诫勉。
5.针对“保护修缮工作不到位”问题,2023年4月3日对郭斌予以诫勉。
6.针对“旧村复垦应付检查”问题,2023年4月3日对练宋勇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目前寿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进行报批,乡镇控规原则上不继续进行批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对接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做好报批工作,待寿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我镇将第一时间组织报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2.关于“服务民生福祉不够深入”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楼下村渡船头至猪母岩公路改建路面硬化工程至巡察进驻目前已经完成财审,正在招标阶段,未完成硬化。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对接设计公司,加快推进项目设计定稿。二是倒排工期,确保楼下村渡船头至猪母岩公路改建路面硬化工程序时推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3.关于“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县住建局统一进行寿宁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管理项目,斜滩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为2023年第一批实施项目,目前正处于招标阶段。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县住建、国投等部门,持续深入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居民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管网有效处理。二是加强污水排放监管,要求河道专管员每日巡河要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整改。三是加强完工民生项目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排查解决,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长期持续的改善民生福祉。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4.关于“投资利益未追回”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已联合县国投公司依法对聚源水电公司予以起诉,届时将通过法律渠道收回既得利益,目前正在收集诉讼资料。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联合县国投加快收集相关材料,争取早日提起诉讼,依法收回投资利益。二是强化投资项目台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收回既得利益,做到底数清、数据明。
整改时限:2024年8月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
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强攻坚,全力突破,还有一些中长期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下一步,我镇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破难点,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对于需要长期坚持并以制度固化的整改事项,坚持督导常态化,切实堵住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始终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强化制度落实为抓手,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增强制度执行力,把抓好落实和推动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镇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全面建成“茶码古镇 诗画斜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71201,通信地址:斜滩镇新华街32号。
中共寿宁县斜滩镇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