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27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651

寿宁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8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总工会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反馈的问题,县总工会党组照单全收,完全接受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迅速启动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一是领导小组统筹抓。12月15日县委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的相关工作。二是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1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落实。三是落实责任具体抓。明确要求各部室分管认真履行本部室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扛起责任,坚持对号入座,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学习,增强政治自觉。一是深入学习。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总工会党组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县总工会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纪委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强化认识。县总工会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引导和带动县总工会全体干部充分认识政治巡察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落实,扎实有力推进整改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列清单。针对巡察反馈4个方面24项69个问题,县总工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真分析梳理,及时制定下发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室、整改期限。二是深入查摆促整改。召开2022年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三是分情况全面改。巡察反馈后,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落实挂账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7项,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差距较大的问题

1)关于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纳入党组“第一议题”内容进行学习。2023年1月至6月,召开党组会议17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2次。二重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1月6日组织学习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1月11日组织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意见》(总工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3年1月17日组织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完成好中国工会十七大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2023年2月22日组织学习《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2023年3月9日组织学习习近平给郑州圆方集团全体职工的回信精神、2021年4月30日“五一”寄语精神、2022年4月27日习近平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精神等。以上学习均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举一反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动员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2篇;2022年11月16日,由党组书记带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龙虎山茶厂、塘洋村等地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进企业、进基层”宣传宣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LED横幅、海报宣传等方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2.关于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部署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2)关于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落实三方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三方四部门沟通联系,定期召开三方四部门联席会议,于3月20日召开2023年县三方四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非公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考评工作和开展2023年集体协商“特别要约”行动等事项。

3)关于指导、协调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和谐劳动关系培训班,扩大覆盖。2023年3月1日-3月31日县总工会联合省总干校举办2023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网络培训班,全县各基层工会共333人参与此次网络培训班并取得证书。

4)关于发挥监督作用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规定,利用公众号、下基层进企业等方式加大对工伤保险制度宣传,并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2023年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共转发10篇关于工伤保险宣传内容文章;2023年2月28日到际武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护等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

5)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所有成立工会企业进行调研核实,把已注销、停业的企业剔除,摸清底数,确保底数数据真实有效。二是根据省三方办对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工作要求开展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活动重点做好百人以上建制企业和新就业形态企业的集体协商要约宣传和动员对有要约需求的基层工会进行协商要约指导及培训职工协商代表2023年4月17日县总工会与县三方办成员单位联合转发《福建省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活动的通知》(闽工〔2023〕24号)文件,动员各乡镇工会联合会、企业工会参与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活动;2023年4月23日-24日,县总工会到邮政局(邮政快递)、饿了么、万顺叫车等新就业形态企业进行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宣传动员并现场发放《寿宁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3.关于劳动法律监督能力亟待提升问题

6)关于监督组织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健全监督组织重新调整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并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加大对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立工作的指导力度,扩大劳动法律监督队伍的规模。县总工会已于2023年2月份调整充实了寿宁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及寿宁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法治宣传服务队,并发文动员基层工会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县共52家企事业单位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7)关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督促基层工会认真落实“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度,对于已过期上岗的劳动法律监督员,组织参加省市总工会举办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截至目前共87人参与全省劳动法律监督员网络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其中2022年获得培训证书34人,2023年获得培训证书53人。证书有效期三年,获得证书的人员根据工作需求,按工作时间分配,参与县里的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8)关于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一函两书”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进企业现场发放提示函等方式,发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企业存在违规或违法行为,依法向企业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对于接到《意见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向县人社部门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提请人社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企业违法行为。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2份,进企业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发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16份二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18日对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成效不明显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缺位问题

9)关于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宣传。2023年2月2日重新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二是利用公众号、下基层进企业等方式加大对工伤保险制度宣传,并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截至2023年6月县总工会公众号共转发13篇关于工伤保险宣传内容文章,2023年2月28日到际武园区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护等宣传活动。

10)关于职业病防治“三查一看”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和职业病防治“三查一看”督查工作,扩大职业病防治“三查一看”覆盖面及监督检查力度。2023年2月28日到际武工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宣传,2023年4月25日到三祥工业园开展工伤预防和职业病预防宣传,4月27日与卫健局等部门到武曲镇开展“职业病”宣传周活动。

1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2023年5月18日党组扩大会议,提前部署“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2023年6月28日,县总工会联合相关单位在鳌阳镇东区梦龙广场开展“加强工伤预防 促进安全生产”主题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工伤预防相关宣传材料,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向群众讲解政策等方式,让群众了解职业病、工伤保险等相关知识,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现场共发放工伤预防相关宣传材料400份,回答相关问题3个,参与群众达100多人。

    5.关于推动落实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不够有力问题

12)关于联席会议未召开或召开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前谋划联席会议研究事项。2022年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汇报提纲和研究事项,经前期准备,2022年11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加强沟通,2022年11月17日请示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拟研究事项事先与政府部门和分管领导会前沟通,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联席会议。

13)关于落实议定事项“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会后及时落实会议议定事项。2023年1月3日印发《关于县政府与县总工会第十五次联席会议的纪要》,2023年1月6日县总工会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根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第一点,研究向省总工会申请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老区倾斜补助资金事项,并做好跟踪。同时,及时与县城市管理局、东区办等相关部门协调东部新区文昌阁产权移交事宜。根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第二点,及时与县委编办对接县工人文化编制事宜;根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第三点,同意县工人文化宫后续运营管理费用纳入县总工会工作经费范畴,不足部分按程序申请。

14)关于未报告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2022年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第一点,东区文昌阁产权问题,目前正与县城市管理局、东区办等相关部门协调东部新区文昌阁产权移交事宜。二是根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第二点,县工人文化宫机构编制与挂牌事宜,目前与县委编办对接;三是根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第二点,县工人文化宫运营管理经费,目前已纳入县总工会工作经费范畴,如有不足部分按程序申请。以上议定事项最终落实情况将在2023年联席会议上报告

    6.关于服务职工群众阵地建设薄弱问题

15)关于服务职工群众阵地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一反三,党组将工会重要业务工作如职工疗休养、劳模评选推荐、工会阵地建设、困难职工慰问等事项纳入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加强对户外劳动者驿站的后续管理,不定期抽查共建户外劳动者驿站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截至2023年6月份已下基层抽查职工户外驿站运营管理情况4次。三是强化驿站建设,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户外劳动者,扩大驿站覆盖面,与县农村信用联社合作,在劳动者集中地、必经地的信用社增设户外劳动者驿站站点,2022年下半年共新建两家户外劳动者驿站,分别是农信鳌阳社户外劳动者驿站、农信平溪社户外劳动者驿站;中国电信寿宁分公司共建的户外劳动者驿站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重新装修完毕。四是督促敖东社区、工业园区工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敖东社区、工业园区工会已规划调整共享职工之家场所。五是加强指导,对照共享职工之家建设要求,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从接待服务、宣传、活动、办公等方面加以完善提高,进一步发挥共享职工之家作用。

7.关于坚持党管保密原则不到位的问题

16)关于制度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2月22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寿宁县总工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寿宁县总工会保密工作制度》二是会议部署。2023年6月5日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对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加强保密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和2023年度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课程。

17)关于涉密人员保密审查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认真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签订《保密承诺书》。党组书记2022年9月29日到任,2022年10月8日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签订《保密承诺书》;党组成员副主席2022年12月30日到任,2023年1月3日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签订《保密承诺书》;办公室负责人于2022年10月8日重新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签订《保密承诺书》。

18)关于保密自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开展机关内部保密自查。2023年2月底组织单位各部室开展保密自查,认真排查各科室在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通过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二是认真撰写2022年度保密自查报告,杜绝报告理论化且雷同问题,完善保密工作内页资料

19)关于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定《寿宁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和寿宁县总工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单,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信息发布进行严格把关。每一条信息发布,需拟稿人签字、相关部室分管审核有无涉密内容后,再经基层与宣教网络工作部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才可发布。截止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条,进行保密公开审查37条。二是2023年5月18日对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到位问题经办人予以谈话提醒。

20)关于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制定《寿宁县总工会单位内部档案管理制度》,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单位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和档案数据化,指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二是对档案室重新修缮,配备防盗网、铁门、灭火器,全面提升档案室的硬件设施。

8.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21)关于未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意识形态“211”“八个纳入”工作制度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2023年1月17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023年6月5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211”“八个纳入”工作制度。党员干部在2022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中主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将意识形态当做重要工作来抓,并长期坚持。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的当事人重新撰写2020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2020-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三是2023年5月18日对未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问题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22)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寿委宣联〔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总工会实际,认真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安排12个专题学习研讨,根据工会工作需要,将学习贯彻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按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2023年已开展6次中心组学习研讨。二是办公室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作用,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工作,根据学习需要,及时分发有关学习资料,加强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宣传报道,扩大中心组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23)关于运用新媒体学习宣传新思想存在滞后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运用新媒体学习宣传新思想由宣教与网络工作部负责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及时更新有关学习宣传新思想最新内容跟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以来先后转载《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团结奋斗的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等文章,并进行学习宣传。

24)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认真制定《寿宁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和寿宁县总工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单,完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审批流程档案收集存档工作二是长期未使用的抖音号已注销。三是2023年5月18日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关于开展蹲点活动不扎实问题

25)关于开展蹲点活动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制定《寿宁县总工会2023年工作人员蹲点、进民企活动工作方案》,结合主题宣讲、基层工会建设、服务职工等方式,于5至9月组织开展进民企或蹲点活动,通过扎实开展进民企,切实为基层和职工办实事。二是县总工会各部室(中心)分别联系服务一家民营企业,按要求时间填报活动情况。三是加强对各项工会活动资料汇总审核,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0.关于乡镇工会达标复查走过场问题

26)关于复查未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采取定期开展达标复查与经常性督查相结合、工作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总工会通过抽查等形式,加强跟踪督查,确保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复查工作全覆盖。2022年全县乡镇工会已完成考核验收并达标。二是加强档案管理,指定组建部负责人收集、整理和管理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复查验收及其他工作档案资料,确保资料完整。

27)关于复查材料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明确工会专干岗位职责,现有7名工会专干每人挂钩两个乡镇,负责督促乡镇工会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做好达标复查验收工作,落实责任到人。2022年,全县14个乡镇分别由7名工会专干对所挂钩的乡镇工会进行考评,经市总工会抽查复核,我县14个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获得专项资金补助21万元。

28)关于督促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基层工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托溪乡工会已按要求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区域性职代会,犀溪镇工会已按要求落实“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制度,大安乡工会按要求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下党乡工会按要求健全所属基层工会和会员情况台账。二是举一反三,同时督促届期已满或人员变动的南阳镇、凤阳镇、鳌阳镇、竹管垅乡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换届改选。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18日对乡镇工会达标复查走过场问题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11.关于文风不实,公文管理混乱问题

29)关于文号顺序与发文时间不匹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月12日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二是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相关科室负责撰写公文初稿,分管领导初核内容办公室负责审核、修改公文内容、格式,办公室分管复核后最终由主要领导签发的程序三是加强把关,做好公文发文台账,严格按文号顺序发文。

30)关于收文办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月12日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规范公文收文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收文批办承办催办归档程序,做好公文传阅和归档工作。

31)关于重复行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公文发文的审核把关,明确相关科室负责撰写公文初稿,分管领导初核内容办公室负责审核是否需行文、是否重复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公文拟制规则等,修改公文内容、格式,办公室分管复核后最终由主要领导签发2023年规范印发公文42份,未存在重复行文问题。

32)关于雷同、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当事人重新撰写2019年《寿宁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总结》,2019、2020年《开展职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并《国家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情况总结》中不恰当表述予以纠正。今后办公室加强对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内容的审核把关二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18日对文风不实,公文管理混乱问题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12.关于慰问、帮扶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33)关于劳模慰问对象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工〔2021〕13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作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办〔2020〕59号)等文件。二是强化劳模服务管理,认真制定《寿宁县总工会县级及以上劳模评选及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同时重新梳理我县劳模情况,建立劳模电子信息档案,加强动态管理。日常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对接联系,掌握劳模信息变更,及时更新劳模档案,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三是对不符合慰问条件的两位劳模,已动员对方在2023年1月10日和2023年1月19日分别退回慰问金各1000元并上交财务部。

    34)关于违规发放劳模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对方退回2015-2020年发放的退休劳模津贴共计7200元,目前已全部退回并上交财务部。二是举一反三,要求工作人员要精准排查劳模信息,做好劳模动态管理。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18日对违规发放劳模津贴问题经办人员陈孝兴予以诫勉。

35)关于帮扶对象不符条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工〔2021〕130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规定,精准开展帮扶慰问工作。二进一步加强慰问对象的审核把关,准确核定慰问对象名单,确保对象符合条件,同时完善慰问工作内业档案。2023年“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共慰问169名困难职工和一线职工,慰问金额17.2万元。2023年“五一”期间开展一线劳动者慰问活动,共慰问企业、公安、公路、供电等一线劳动者24名,慰问金额2.4万元。以上慰问对象均按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并做好内页档案资料。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18日对慰问、帮扶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13.关于经费收支管控不严问题

36)关于工会经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结合县总工会实际,制定《寿宁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内部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同时认真梳理基层工会经费收缴情况并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基层工会经费缴补情况。二是催促补交工会经费。采取电话、发函等方式催促相关单位补交工会经费。截至目前,共补缴2018-2022年欠缴工会经费88.72万元,仅剩1家单位工会经费未补缴到位。三是加强“1+X”监督检查工作,对基层上缴的工会经费与其单位计提的工会经费进行严格比对,如有漏缴或少缴,采取发经费催缴函等相关措施进行催缴。2023年以来督查犀溪中学分校等12家基层工会组织,发现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2023年5月18日对工会经费收缴不规范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37)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宁德市总工会关于县总工会利息收入是否应上缴县财政的批复》(宁工〔2023〕8号)文件精神,工会利息收入属于工会经费的其他收入来源部分,无需上缴财政,县总工会将其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

38)关于职工医疗互助金收不抵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互助金额度。2022年第十二期医疗互助开始,市总工会统一调整会员缴纳职工医疗互助金的额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类职工每人缴交互助金由100元提高至120元;非公企业类职工每人缴交互助金由48元提高至60元。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县总工会在职责范围内严格审核把关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杜绝非工会会员参加职工医疗互助进一步加强对职工报销材料的审核。

    14.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39)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2月22日组织全体人员重新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今后对于各项资金,均按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采取不定期抽查、审计、1+X督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事前指导。三是2023年1月9日发函督促水务公司进行整改。水务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15.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40)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3年2月22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寿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寿政文〔2020〕66号)文件。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设计考虑合理充分,做到不缺项漏项,严格落实“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对于程变更事项,严格按工程变更程序执行,先审批后调整。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6.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41)关于“一把手”定调发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寿宁县总工会党组议事制度》,充分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确保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对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发言。2023年以来规范召开党组会议17次。

42)关于研究讨论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会前充分酝酿,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党组会议议题,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决策范围提交研究事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组书记审定。二是会上认真研究。明确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先由议题提出人对议题作汇报介绍,分管领导补充说明,与会人员逐一对研究事项表态发言。巡察反馈以来,规范召开党组会议1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7项。

43)关于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寿宁县总工会党组议事制度》,班子成员逐项表决,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现象发生。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由专人进行记录,经参会人员联审会签,确定无误后,形成会议纪要由分管副主席复核,再由党组书记审核签发。2023年以来,编制会议纪要18份。

44)关于先拨付后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执行党组议事制度,对专项资金、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并主动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后,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并加强对经费后续使用的监管。2023年以来,研究一线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帮扶、基层工会活动补助等专项资金约83万,均先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再严格按审批程序执行。

45)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讨论人事任免事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二是严明纪律,对应进行回避而不主动回避、或者拒不执行回避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023年以来,研究人事任免事项1次,均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17.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46)关于研究部署党务工作偏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认真制定《寿宁县总工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二是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认真部署党员的政治学习、主题教育、党日活动、党员发展计划等事项。2023年1-5月以研究党务工作为主,共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1次。

47)关于虚报参会人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加强对会议纪律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管理,对于未能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或会议的退休党员,2023年5月31日经支委会研究、党组会议通过,按程序将9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县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第一支部。

48)关于引用废止党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引用废止党规的《2020年县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总结》予以纠正。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及时将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确保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够跟上新思想、新理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9)关于将党日活动混同于工会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开展党日活动,明确党日活动参加对象为党员。2023年3月12日结合植树节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党日活动,2023年4月25日,到大安乡红带会旧址开展“追寻红色记忆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5月31日县总工会党支部结合支部共建活动,与南阳镇铁场村党支部联合开展“党建聚力为民,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6月28日,到下党开展“讲故事、感党恩、学回信、促振兴”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践行重要回信精神,走访慰问了挂钩脱贫户。以上活动,在职党员均全部参与。

50)关于党建带工建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党建带工建,将机关工会工作纳入《寿宁县总工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机关工会于2022年9月1日完成换届。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51)关于敷衍应付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撰写《寿宁县总工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二是研讨发言提纲抄袭网络文章当事人对存在问题作出说明。三是吸取教训,严格按程序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寿委组通〔2022〕51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收回征求意见表58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四是2023年5月18日对问题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5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一反三,做好党员干部处分台账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评优评先的审核把关。二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23年3月30日召开县总工会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县总工会党支部共有党员15人,参会党员11人现场参加民主评议党员11人,提出意见建议2条,民主评议结果优秀5人,合格10人,会议严格审核民主评议对象受处分情况。

53)关于述责述廉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要求开展2022年度述责述廉工作,领导班子及每位有分管具体工作的职级领导干部均按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评议。

54)关于照抄往年述责述廉报告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照抄往年述责述廉报告的2名当事人重新撰写2017-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1名当事人重新撰写2019-2021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照抄往年述责述廉工作总结报告经办人重新撰写2019-2021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总结报告。二是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未发现存在抄袭现象。三2023年5月18日,综合其他问题,对照抄往年述责述廉报告问题的1名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1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照抄往年述责述廉工作总结报告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1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5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2023年3月9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重新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按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规范做好会议记录。2023年6月5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各分管领导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部署下半年廉政工作。

56)关于廉政谈话内容存在复制粘贴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提高廉政谈话质量,认真做好廉政谈话记录。2022年10月31日新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及部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3人次,了解个人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强调注意事项。

57)关于落实廉政党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2022年11月2日,党组书记以《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题,组织全体人员上廉政党课。2023年5月31日,结合支部共建活动和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在支部共建挂钩村以《坚定“三进下党”为民情怀,感恩奋进彰显使命担当》为题上党课。

58)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人员,及时在党组会议、党员大会、干部会议上通报。2023年1月6日党组扩大会议,对《中共寿宁县纪委 寿宁县监委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寿纪通〔2022〕9号)、《中共宁德市纪委 宁德市监委关于五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宁纪通〔2022〕6号)、《中共宁德市纪委 宁德市监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宁纪通〔2022〕7号)、《中共寿宁县纪委 寿宁县监委关于两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寿纪通〔2022〕10号)等四份文件进行通报。2023年5月17日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问责情况进行通报。

59)关于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监管制度,2023年2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重新学习《寿宁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按照制度报备婚丧喜庆事宜,党组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0.关于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60)关于随意聘用编外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落实工会专干管理制度,严格编外人员聘用程序。二是2023年1月11日党组会议议定5名临时人员按规定通过劳务派遣重新聘用。三是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临时人员,做到人岗相适。目前5名劳务派遣人员,分别负责女职工、意识形态宣传、审计、党务、职工医疗互助报销、办公室信息写作等工作。

61)关于考勤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总工会考勤制度》。二是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和考勤通报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管理,按月统计,并对迟到、早退、旷工、无外出登记、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等情形进行通报。截至目前通报6次。三是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与个人年终绩效奖金直接挂钩。根据2022年县总工会绩效考评方案和2022年度考勤情况,有6位同志在年底绩效考核总分中因考勤问题被扣分,并按所扣分数扣减相应绩效奖金。

62)关于工会专干考核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管理,2023年4月2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专干管理和明确岗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制定完善《寿宁县总工会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将工会专干考核与单位年终绩效直接挂钩,强化专干责任意识。二是通过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等方式强化考评审核,完善意见栏上内容。同时完善2018年以来工会专干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评语。

21.关于担当作为主动性不够问题

63)关于发挥引领作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开展“我在寿宁有亩田”活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在乡间有亩田”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闽委工〔2023〕5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化“我在宁有亩田”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委农办〔2023〕6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与组织部、统战部、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关于深化“我在寿宁有亩田”活动的指导方案》。二是动员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认领一亩田”活动,认领田亩数5.3亩,认领金额13500元。三是鼓励各基层工会以发放会员福利方式组织会员参与“认领一亩田”活动。县总工会机关工会会员认领田亩数1.9亩,认领金额4750元。

64)关于日常管理不到位,跟踪监督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第一时间与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以及劳模所在单位对接联系,掌握劳模信息,更新劳模档案。我县目前健在的全国劳模2人,全国五一奖章2人,省部级以上劳模26人,省五一劳动奖章20人,市级劳模28人,享受市级劳模待遇的地委行署先进工作者41人,县级劳模四届共评选87人。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做好劳模动态信息跟踪,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65)关于基层工会建设底子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巡察反馈指出的南阳镇工会、凤阳镇工会及时整改,目前南阳镇工会经审主任、凤阳镇工会主席均已选举到任。二是对基层工会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更新基层工会干部信息。截至目前,共有单独基层工会283个,会员14393人。三是将基层工会新建、换届当选主席、副主席和经审、女工主任名单纳入党组会议审议。2023年以来,共审议4次17家基层工会新建、换届当选主席、副主席和经审、女工主任名单。

66)关于非公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名不符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基层指导非公企业健全工会组织机构,指导和督促企业工会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工会已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机构,成立了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通过召开会员及职工大会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二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18日,对基层工会底子不清问题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方面

22.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67)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发展培养对象。2022年11月26日一名工作人员提交入党申请书,2022年12月2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委委员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2022年12月23日完成入党申请人谈话,目前正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二是提高党务工作水平。由分管党建工作副主席抓党务工作,安排党员具体负责党务工作

    23.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68)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寿宁县总工会党组议事制度》进行修订完善,2023年2月22日党组会议审议后印发,原《寿宁县总工会党组议事制度》同时作废,修订后的党组议事制度重新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避免事无巨细上党组会研究。二是严格执行《寿宁县总工会党组议事制度,未达到重大资金额度的,不上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三是党组在2022年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书面检讨。

    24.关于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69)关于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2月22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作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二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进一步严格做好困难职工建档帮扶慰问、送温暖慰问、一般性慰问等慰问工作,严格界定慰问对象,确保对象符合,事项明确,材料齐全等。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18日,对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严肃追责问责,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9人。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6人,批评教育7人,谈话提醒1人。

针对“劳模慰问对象不够精准,违规发放劳模津贴,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于2023年5月18日对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人陈孝兴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开展蹲点活动不扎实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根据《宁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23年工会领导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的通知》(宁工办〔2023〕12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总工会实际制定《寿宁县总工会2023年工作人员蹲点、进民企活动工作方案》。

整改措施:县总工会各部室(中心)分别联系服务一家民营企业,结合主题宣讲、基层工会建设、服务职工等方式,于5至9月组织开展进民企或蹲点活动,按要求时间填报活动情况。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1日

(二)关于经费收支管控不严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18-2021年全县有143个单位未上缴工会费共计120.23万元。截止目前共补缴2018-2022年欠缴工会经费88.72万元,剩1家工会经费未补缴到位。

整改措施:采取电话、发函、会议等方式催促相关单位补交工会经费。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关于“党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22年11月26日一名工作人员提交入党申请书,2022年12月2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委委员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2022年12月23日完成入党申请人谈话。目前正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

整改措施:一是对入党申请人按程序进行考察,在7月底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将发展党员作为本支部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对待,积极从年轻干部中培养党员发展对象。

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县总工会党组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一)全面整改存在问题。按照《寿宁县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要求,逐项开展整改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整改措施有序、有效。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方法、提升效果,确保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认真开展工会经费“1+X”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与管理工作。

    (五)强化整改成果巩固。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高的要求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2350;通讯地址:寿宁县工业路138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2685201960@qq.com。

                        

 

                                                                                                                                   中共寿宁县总工会党组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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