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巡察组反馈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二批次常规巡察及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10-11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391

中共寿宁县委巡察组反馈十四届县委

轮第批次常规巡察及乡村

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202355日至718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先后派出4个常规巡察组鳌阳镇犀溪镇、县公安局党委、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委老干部局和2专项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茶产业发展中心、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6个实绩突出村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四个聚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圆满完成了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二批次常规巡察及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任务。

县委书记周乃松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县委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反馈问题处置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周乃松指出,本批次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巡察机构能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穿插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纪巡审联动巡察等方式,对鳌阳镇、县公安局党委等多家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查找问题,工作细致扎实,巡察利剑作用日益彰显。周乃松强调,一要把握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具体的、实践的,要坚持从问题看责任、从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去分析被巡察党组织的履职情况,既要看有无权力腐败,又要看责任是否落实,通过精准、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政治巡察。二要坚持成果导向,抓实巡察整改。要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多种举措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以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的通报为切入点,督促各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通过以点带面,达到发现一处、整改一片、巩固一片的效果。三要强化组织保障,优化干部队伍。要会同组织部门,解决巡察队伍建设中的难题,增强巡察组力量配备。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巡察工作人员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巡察过程中要全面深入摸底党建、财务、工程、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并开展集中培训,做好人才储备。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所弱化,公安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仍有待加强,执法办案质效有待提高,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够,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发放津补贴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善,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保险费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待提高,党员队伍建设不科学;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不明显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鳌阳镇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学思践悟新思想新理论存在较大差距,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够扎实,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不重视,建设生态宜居鳌城力度不够,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不够深入,平安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便民服务提速增效不到位,政府负债数额较大,资金使用不严格,财务人员履职能力有待提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成效不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干部管理宽松软;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老干部局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机构改革进展缓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助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落实保密工作不够到位,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工会活动支出超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巡察整改建章立制不到位,审计问题改而又犯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落差,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发挥不充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偏差,落实保密工作不够有力,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不重视;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现象较为突出,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改而又犯等问题。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犀溪镇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践行“两山论”存在偏差,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足,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存在短板,安全生产“篱笆”扎得不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到位,“两违”“两乱”综合治理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坚决,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会经费管理不够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党建基础水平亟待提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等问题。

县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茶产业发展中心、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6个实绩突出村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接不到位、政策衔接偏慢,落实项目建设监管主体责任不够扎实,制定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增收项目配套政策文件不到位,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成效不明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成效不明显,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不足;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缺位,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不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项目推进不够有力,项目后期跟踪管理不够有力,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执行项目库制度不到位,执行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不严格,专项资金滞留、闲置,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投资资金监管不到位,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疏漏;集中排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将高龄脱贫人口列为带动对象、担任公益性岗位,补助政策享受对象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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