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落实反馈制度 提升实名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

2018-09-04 16:33:00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363

“老吴,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核查清楚,今天打电话向您反馈……”

  “感谢你们,我已经收到生态林补偿款2076元了。”

  “您对核查结果满意吗?”

  “满意,你们反馈的情况我没有任何意见。”

  ……

  日前,福建省寿宁县大安乡炭山村群众吴某某在接到核查组电话反馈时这样说,“没想到县纪委查起来这么有力度,我同意你们的处理意见。”

  前不久,吴某某来到寿宁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向接访干部反映其所在的炭山村第一生产组至今未发放2008年以来上级下拨的生态林补助款问题。

  该县纪委派驻林业局纪检组展开核查后,协调炭山村第一生产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生态林面积划分方案,组织林业站工作人员现场将生态林面积逐一落实到户,将群众应得补偿款如数发放,消除民怨,赢得群众拍手叫好。

  今年以来,寿宁县纪委监委对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受理信访件的第一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信访件的录入、呈批、转办移送。同时明确承办单位、承办人、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根据信访问题线索的难易、复杂程度规定办理期限,提高催督办频率,保证规定期限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经领导批准后延期,并向举报人解释说明。

  此外,寿宁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回访反馈、当面反馈、电话反馈形式,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不合理意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确保实名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和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我们要第一时间帮助解决,努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寿宁县监委委员范丽芳表示,该县纪委监委组建的“巾帼信访服务队”发挥女性干部亲和力强、善于沟通的优势,不定期开展带件下访、入户回访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零距离化解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寿宁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业务内检控类实名举报30件,办结10件转立案3件4 人,做到受理告知、办结反馈到位,无检控类越级访。(寿宁县纪委监委)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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