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报告

2019-01-30 11:15:29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331

强化政治责任  忠诚干净担当

为推动加快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寿宁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寿宁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四次、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八次、十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政治责任落细落实自觉强化政治引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支部学习会深入学习研讨,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坚定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按照兴起“大学习”热潮部署,广泛开展上党课、交流研讨会、知识测试、专题培训等方式,引导和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足政治监督职能,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政治巡察、问责追责的各环节。压紧夯实政治责任。积极为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县委制定《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寿宁县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办法》等文件,针对2017年度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的24个问题,协助县委制定整改方案,指导各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并对省市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实行追责问责,给予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25人。

(二)深化纪检监察机制改革,加快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稳步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工作2018年1月2日,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监委主任,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选举任命监委副主任、委员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1月3日正式挂牌。12月底成立各乡镇监察组。全县监督对象从原有2646名增加至8200多名,实现监察全覆盖。分两批次从县检察院转隶9名人员,推动人员全方位融合,按照人尽其才、人岗相适的原则,将转隶人员向监督一线倾斜,完成组合优化。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两个为主”落实,加强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协调中心力量,统筹推进派驻片区协作机制,不断深化工作协作联动新机制。增强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夯实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推进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和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百分百”目标,即100%配齐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纪检干部100%接受业务培训、年内100%有自办案件。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履行专责监督职能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围绕“三抓三服务”,推行“四访”(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活动,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努力化解矛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信访举报“大数据”的梳理、分析,及时研判、转办督办。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492件次,其中检控类初次举报187件,办结83件,转立案8件11人。严格执纪审查。坚持挺纪在前,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2018年,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5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43人次,第二种形态90人次,前两种形态占比96.8%。强化乡镇纪委“一线尖兵”作用,加强和规范乡镇纪委问题线索处置,2018年,乡镇纪委共新立案件73件,其中自办案件34件,与2017年乡镇自办案件数同比增加36%。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实施“一案三查三追究”,推动县委各项决策落地生根。严肃查处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不力,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6人,批评教育2人,涉及科级干部9人,移送市纪委3人,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采用,进行通报。

(四)狠抓作风建设,保持惩处高压态势持续正风肃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持续深化“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谢师宴”“升学宴”、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专项整治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通报曝光6批14起19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开展督查,向相关单位反馈问题清单70份,要求限期整改,对5名科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材料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予以通报。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起37人。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新立案件1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涉及科级干部12人。依规依纪依法全要素试用监察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着力推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2018年对2名涉嫌违法犯罪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3200多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质效。

(五)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干部履行帮扶责任情况,组织5个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144个村7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入户访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个。会同县扶贫办、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对教育、医疗帮扶资金及贫困户住房安全等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凝聚监督合力。启动2016年以来的产业扶贫资金专项巡察,将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被巡察单位的检查内容,为实现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2018年,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7起7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专项治理重点,对14个乡镇开展督查,重点检查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列支、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招投标等问题。督促推进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村集体财务管理、“互联网+村务公开”等三项试点工作,强化工程项目、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以严肃整治“带彩打牌”不良风气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为切入点,配套出台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性文件,在“今日寿宁”微信公众号设立《移风易俗进行时》专栏,共刊登60余条(篇)新闻稿,宣传一批移风易俗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陈风陋习。推进引导和惩治并重,全年共查处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带彩打牌”问题13起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曝光2批7起13人。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乡镇和11个重点部门督导,召开专题会议17次,督促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与政法机关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同步调查三项机制和逐案筛查机制,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2018年,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件3人、充当“保护伞”问题2件2人。

(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发挥巡察利器作用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全力配合县委全面落实省委巡视四组巡视期间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摒弃“过关”思想,既聚焦“当下改”,集中解决巡视移交的问题,又着眼“长久立”,通过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建章立制。对牵头的17个问题,在细化内部方案,逐项逐条进行整改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对照责任清单真抓实改,按时向县委巡视整改办报送阶段进展情况。省委巡视四组巡视期间共交办问题线索125件(其中重复24件,移送市纪委2件),已办结72件,立案未结6件11人,已处理67人,涉及科级干部24人。省委巡视四组反馈意见梳理出问题线索25件(其中与省委巡视四组巡视期间移交重复5件),已办结6件,立案未结4件5人。已处理27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政治巡察站位,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组织开展5轮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并配合省委巡视四组开展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和2轮县级交叉巡察,完成对4个乡镇、21个县直单位、5家县属国有企业、2个村的常规巡察,延伸巡察82个村(社区),累计发现问题612个,移送问题线索36条,切实发挥政治巡察的“显微镜”“探照灯”作用。2018年,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及反馈问题累计立案11件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他方式处理248人。

(七)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淬炼自身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水平。围绕转变执纪理念和强化法治观念这一关键,制定出台《2018年度寿宁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1-3月组织2场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4月、12月先后两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全员接受培训。同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测试,提升业务水平。落实系统内部“两个责任”。出台《寿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责,压实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动精神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综治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增强内部监督力度,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就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推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廉政家访全覆盖,严把好党风廉政回复关。全年共对纪检监察干部提醒谈话3人,函询3人,批评教育1人,进一步保持队伍纯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从我县情况看,个别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层层压实,一些地方、单位、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还有待强化,压力传导力度还需加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审查调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纪委监委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能力素质还不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改革同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尽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动作为、铁纪护航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改革开放初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重建伊始主动挑起重担,全面推进拨乱反正,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探索加强党风党纪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改革开放大幕的顺利开启保驾护航。1993年合署办公之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探索开辟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聚集主责主业,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全局意识不断增强、促进发展作用不断凸显、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总结40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宝贵经验,必将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与时俱进的智慧和砥砺奋进的力量。

(一)始终如一坚定政治方向。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将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首要任务,以实际行动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

(二)始终如一坚决正风肃纪反腐。党风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要从形势和任务出发,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始终如一坚守为民情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九到寿宁三进下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按照“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总原则,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始终如一坚持标本兼治。标本兼治才能治好党,才能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善用治标的利器,又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跳出历史周期率,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始终如一严抓队伍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基本要求,在深化理论武装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新担当、善于新作为、建功新时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县委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寿宁加快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拓展“大学习”活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实践成果贯通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统一起来,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做到氛围更浓、程度更深、实践更有力,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紧扣主线抓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紧密联系实际,自觉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教育方式,做到既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又深挖症结、解决问题,增强主题教育效果;注重整改提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坚持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以具体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党的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坚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缺席审判、技术调查等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结合县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调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垂直领导,坚持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抓住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四)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做深做做实监督职责

切实整合监督力量。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室分工负责、派驻机构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坚持“统分结合、联动推进、分片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闭合格局。充分发挥监督对象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监督单位监察机构的协调机制,推动派驻“探头”与巡察“利剑”、内部“监控”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提高日常监督效能。把监督融入日常,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切实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态,长期监督常在、长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着力强化精准监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把坚持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紧盯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找准靶心、精准发力,开展近距离、常态化的监督,既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又紧贴业务,透过现象看本质,督促各级各部门担当尽责、奋发有为。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和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的问题。创新监督手段,既要用足用好务实管用的老办法,又要及时开辟监督新途径,积极借助科技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同时,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坚决防止出现“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的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五)坚持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各级各部门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序时推进常规巡察,拓展深化提级交叉巡察、村级延伸巡察,统筹安排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增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有效性。统筹安排人员调配、经费保障、场所建设等要素,强化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分类、移交、办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抓好“四到位一督查”制度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组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应付交差,甚至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坚持精准发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从严查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为俗。

突出重点、精准有力惩治腐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函询说明在前,坚持经济处罚和训诫悔过优先、公平保障合法权益优先,坚持以谨慎使用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为原则,既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落实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和防逃责任,持续推进“天网行动”。

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集成推广、深化落实互联网+村务公开、规范村账乡管、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阳光平台“三项试点”工作,在综合整治“微腐败”上取得新成果。在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的同时,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广泛宣传寿宁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勤廉人物事迹,筑牢思想防线。

(七)坚持务求实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强化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行动引领新风。引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推动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

强化靶向出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针对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采取深入基层“一线查”、确定专题“专项查”、紧盯关键“重点查”等多种形式,扩点拓面、究根探底,着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要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做到只要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就改、有期盼的就做。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

强化执纪问责。把严重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迟缓、“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有关乡镇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八)坚持人民立场,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我县脱贫摘帽目标,加强对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入户访查,紧盯推进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对口帮扶等方面政策资金落实,紧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提高政策匹配度,紧盯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做好“监督的再监督”,让有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不空转。严查小官大贪,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继续抓好中央和省市督导组共性问题和反馈问题整改,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

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2019年作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深挖彻查隐形变异问题,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进一步正党风淳民风。

(九)坚持“六带头、六严禁”,锻造全面过硬“纪律部队”

突出政治标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完善组织体系,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各级纪委委员要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切实发挥职责作用。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提升履职本领。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的指导把关、实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精准监督本领、精准问责水平、精细核查能力和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等专业素养,练就发现问题、抓住要害的“火眼金睛”。不断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培养调查研究本领、学习思考能力,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

从严管理监督。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六带头、六严禁”纪律要求,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作为,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推动寿宁加快发展、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名词解释

 

“八个坚定不移”:省委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要求,即,要坚定不移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

“五抓五重”: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审查调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

“六带头、六严禁”: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具体行为规范,即,带头对党忠诚,严禁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有令不行;带头担当尽责,严禁失职失责、推诿扯皮、好人主义;带头遵纪守法,严禁滥用职权、跑风漏气、交友过杂;带头清正廉洁,严禁以案谋私、政商不分、违规借贷;带头严实深细,严禁弄虚作假、马虎应付、口大气粗;带头树好家风,严禁庇护袒护、失德失信、失教失管。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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