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12-03 10:47:09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366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310日至4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6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部署落实,扎实推进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2021年610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整改措施落实和整改问题督办等工作。巡察整改期间,主持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1场次专题研究会6场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次,中期汇报会1场次,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经局党组多次研究修订,印发《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7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整改时限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按时完成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

局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问题局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针对薄弱环节,着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制度》《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6个内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物,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深化巡察结果运用不够,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6月23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结合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促进党组研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重新修订《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制度》,加强效能督查,并对7月未遵守考勤制度的2名干部在局OA内网平台予以通报批评;三是2021年7月27日,党组书记、局长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等问题作自我检讨;8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未严格落实考勤制度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效能问责(诫勉教育)。

2.整改不够深入,未能做到“举一反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加强思想学习教育,2名干部已对述责述廉报告、心得体会材料表述不规范问题进行修改;二是公车道路通行费均由ETC代扣代缴,次月财务人员从基本户明细账得到相应数据,统一列支过路过桥费科目,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三是2021年6月1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6月3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上级党委编制的《选举办法草案》等文件规定,并按程序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四是2021年8月11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专题讨论心得体会表述不规范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对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表述不规范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3.问责方式不当,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7月8日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上,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同一个人涉及多个问题需问责的,从重问责”的原则,并于本次巡察“回头看”中,对27名涉及多个问题的责任人,综合有关问题,从重予以问责。

(二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4.学习新思想主动性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福建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廖俊波同志母亲季平英同志回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尹力在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的动员会上讲话精神等新思想、新内容;二是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修订《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同时,修正《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不规范表述;三是2021年8月13日,对党内法规条例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责任人予谈话提醒。

5.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7月5日全县市场监管人员法制工作培训会上,督促办案人员严格规范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录入及管理工作,2021年以来,已录入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4家,并将“黑名单”系统录入和实际运作衔接不畅等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综〔2020〕144号)文针对相关问题给予明确的规定;二是加强第三方平台管理,开展集中约谈1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个,检查线下店铺162家次,累计下线未备注网络经营、卫生较差的餐饮经营单位22家,进一步净化网络食品安全;三是2021年来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婴幼儿奶粉、粮油食品、普通食品等抽检任务484批次,不合格18批次,合格率96.3%,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案件64起,罚没款18.84万元,已入库18.44万元,其中4000元罚没款被执行人申请分期付款,于2021年12月底前会交齐,全县未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四是2021年8月12日,综合其他问题,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监管不到位问题的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7日,综合其他问题,对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不规范问题的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6.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7月28至29日,省食安办组织考评验收组到我县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验收工作,目前已通过验收;二是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20个,立案查处9起,推进药化械UDI工作及医疗器械示范点创建工作,引导扶持企业申报专利,2021年1-8月专利授权总量360件,比2020年同期增长51.9%;2021年6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7月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三是2020年1月2日,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2个月内依法履职并反馈,因2020年1月底新冠肺炎疫情日益严重,县检察院同意适当延长期限,县市场监管局于4月3日予以反馈,2018年3月13日,1名消费者举报寿宁县鳌阳镇唯美宝贝母婴店奶粉存在质量问题,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查,该商家均能提供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且当事人对调解无异议,2020年,按照省市局要求的抽检品种及检测项目,2月21日对该品牌奶粉进行抽样送检;四是把取缔“地条钢”后续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寿宁县荣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转型生产后产品质量监管,2021年以来,该企业厂房处于转型生产改建中,尚未投产,同时,发布打击“地条钢”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未发现我县有违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未收到相关举报;五是2021年8月11日,2019年药品安全满意率考评指标山区县排名较后问题的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7.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7月5日全县市场监管人员法制工作培训会上,结合《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全局执法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相关人员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法律救济途径引导有误、载明不完整、法律文书制作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全局共65人持有执法证,持证率86.7%,并组织14名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备考;二是2021年7月30日,组织各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及特安股负责人开展培训,学习相关检查规程及录入规则,督促执法人员对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并严格按照规定出具监察指令书,做到现场两位执法人员互相监督。同时,建立抽查复查机制,每季度随机抽查各所相关检查记录和指令书年底各市场监管所将检查记录和监察指令书上交局特种设备股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指导各市场监管所立即进行整改三是2021年8月11日,对法律救济途径引导有误、载明不完整问题的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1日,对法律文书制作不完善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11日、13日,综合其他问题,行政执法不到位、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的2名责任人分别予以批评教育;8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对特种设备监察指令应发未发、应发迟发问题的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8.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目前抽检已覆盖鳌阳、南阳、斜滩、武曲、凤阳、犀溪、平溪、下党、竹管垅、坑底等乡镇,下一步继续加大对未抽检乡镇的抽检力度,确保食品抽检取样区域均衡;二是为各所发放农药残留速测卡,结合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开展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检测30批次,对快速检测车上未过期的检测试剂按要求放入冰箱,下架处理已过期的检测试剂,并结合“县两会”、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下党分会场、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快速检测车快检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三是结合“点题整治”和疫情防控要求,加大查处力度,累计检查经营主体420家次,劝导86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累计简易处罚24起,同时加强“规范佩戴口罩”普法宣传,张贴宣传单700余张;四是2021年7月26日,对20家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向被约谈对象解读《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其落实“一品一码”信息追溯义务并及时处理台账;五是2021年8月16日,对食品安全快检设备未充分发挥作用问题的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11日,综合其他问题,对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录入率不高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9.档案管理意识不强,保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档案自查,已完成2017年至今的收文整理归档,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公司开展企业登记档案整理工作,已完成电子版台账二是对归档不及时的案卷卷宗进行梳理和核对,及时销毁涉案物资,目前,2018年4件、2019年141件、2020年162件未归档案件卷宗已全部归档;三是为档案室配备灭火器、除湿器、监控等安防设备;四是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于2021年5月26日、6月23日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切实加强互联网工作邮箱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及法规;五是2021年8月11日,对保密工作认识不足问题的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7日,对案件卷宗归档不及时问题的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2021年3月2日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会议上,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将意识形态与人员选拔任用相结合,严格做好1名副科干部提拔、2名三级主任科员晋升、5名股级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制定2021年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的13个专题内容进行安排,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场次;三是《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舆情应对制度》《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制度》(寿市监综201793号)《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微信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市监综201873号)当年已在局OA内网正式发文。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1.“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旧的审批服务事项二维码立牌撤下,对照省“五级十五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全面认领调整后属于本部门行使权限的事项共200项,并打印纸质版办事指南;二是截至2021年7月1日,已将存量事项办理数据、电子证照和批文配置上传并完成录入,我局行政服务事项200项,其中即办件160项,占比80%,“一趟不用跑”173项,占比86.5%,“三减一提升”占比进一步提升;三是2021年8月18日,组织行政审批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督促指导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审批;四是2021年5月以来,已符合条件的151家新开办企业提供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2021年8月17日,“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深入问题的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18日,对行政审批超时,数据上传不及时问题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2.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7月26日组织办公室、人教股干部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文办会,及时将会议主题标注在签到表中,以免再次发生签到表雷同等会风文风不实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公文制发相关规定,加强文件审核把关,所有发文都从市场监管一体化OA内网平台制发,发文审核把关先由分管领导会签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发,进一步规范发文管理;三是发现OA内网重复发文错误后已终止审批流程但未及时予以作废,已于2021年4月28日予以作废;四是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并结合我县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五是2021年1月28日检查寿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领导小组防疫物资,现场检查记录表中的整改情况、整改期限等栏目均为空白,1月28日,检查疫情领导小组仓库内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不用于销售,因此价格检查记录表中没有注明整改情况和整改期限等内容,相关监管人员已对“双随机”检查结论表无结论、无检查组成员签字、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记录录入不认真的问题进行修正,各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对2021年录入的检查记录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检查记录录入不规范问题4份,均已整改到位;六是2021年8月9日,综合其他问题,对会议签到表涉嫌造假问题的责任予以批评教育

13.资金、资产管理不当。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020年8月30日购置的音响设备已于2021年2月2日录入固定资产平台,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征求国资部门意见,已于2021年9月处理完毕;二是根据《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行基本户资金监管工作,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精神,寿宁县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收取强制检测费,并向县市场监管局借款33万元用于日常监测工作,2020年县政府将计量检测工作经费20万元纳入县市场监管局年度预算,2020年1月19日,县市场监管局零余额账户转账20万元工作经费到检验检测中心账户,同日检测中心向县市场监管局归还借款20万元,因县市场监管局零余额账户无法收款,于当日将20万元归还至县市场监管局建行基本户;三是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原则,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的管理;四是2021年8月9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1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7月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上,局党组对《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进行了学习研讨;二是财务人员2021年8月23日组织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三是2021年9月7日,陪餐人数超标问题的经办人已牵头退回陪餐超标费用707元,食堂接待存在本地产酒问题的经办人已退回红米酒费用220元;四是2017、2018年,以现金形式向退休人员发放重阳节活动经费2800元、6400元,截至2021年9月7日,退休人员已主动退回8300元,因3名退休干部已过世,其中900元未退回;五是2021年8月9日,综合其他问题,对陪餐人数超标、食堂接待存在本地产酒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1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25日,相关当事人退回工会超范围慰问金800元,2021年8月26日退回违规报销社会化培训费、差旅费2593元;二是2021年9月9日,局工会按规定向县总工会补缴2018年应上缴经费20000元;三是借款逾期未归还。郭尧健2016年1月借款食堂备用金8000元,交给食堂阿姨用于食堂采购开支,月末从干部职工用餐费中收回,第二月又开始使用食堂备用金,一直循环使用到食堂停业,因此造成借款逾期未归还,该借款已于2019年7月归还;四是2020年2月28日,局党组研究同意于2020年3月启动南阳所办证大厅搬迁及修缮工作,后因县农行不再续租南阳所一层商铺,县建行有意向租赁但上级部门不予审批而搁置数月,2020年8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为方便办证群众出入,将通往二楼办证大厅入口改到原农行租用处,因此修缮方案及报价有所变动,报账时,南阳所仅提交了2020年8月份党组会研究同意的结算报价单、验收单等材料,南阳所负责人已对项目报销附件不完整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补齐了材料清单及记工单等材料;五是2019年1月31日慰问的12名困难干部,补充了慰问理由,并按照2021年2月2日党组会研究事项,严格规范困难职工年终慰问申报程序;六是2021年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违规报销社会化培训费、差旅费问题的吴李平予以诫勉;8月10日,违规报销社会化培训费、差旅费问题的时任会计予以批评教育;8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对修缮项目附件不完整问题的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6.财务监督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17日,通过局内网OA平台,组织干部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2021年7月26日,相关人员已退回多报销住宿费、动车票及市内交通费268元,对未盖章发票已补盖发票章;三是明确报销程序,要求所有开支报销均需填写报销单、原始单据、相关文件凭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名、分管领导确定、财务审核、单位责任人审批,规范办理手续,杜绝报销不规范行为再次发生;四是2021年8月10日、26日,对多报销住宿费、动车票及市内交通费3名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6日、27日,报销车票与实际不一致2名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

17.会计信息“失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财务人员2021年8月23日组织学习《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文件规定,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加强财务审核,确保账目处理的正确性;二是严格实行用车申请审批,严格按照出车计划执行,按季度在局内网公示公车运行里程、油耗情况,杜绝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发生。2021年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会计予以通报批评。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8.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6月9日,局党组成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研讨,2021年7月9日组织观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2021年4月20日,局党组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了《关于开展行政编制人员调配工作的请示》,进一步理顺人员编岗不一致的问题;三是2021年6至7月,已按文件规定启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股长、鳌阳、南阳、平溪市场监管所副所长和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主任等5名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19.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3月29日,邀请县委党校叶兴秀讲师,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为局全体党员干部辅导授课;2021年5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微纪录片《百炼成钢:中国共产党的100年》;2021年6月23日,组织支部党员到茗坑村开展“百村结对共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并签订《党组织结对共建协议书》;二是2021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8次,党员大会6次,开展以“继承革命传统 弘扬闽东精神”为主题的党日活动6次,专题研讨1次;三是2021年7月8日党组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局机关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半年党建工作提出了3点指导意见。

2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27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二是支部书记补充了2017年度党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3名涉嫌抄袭的干部重新撰写了组织生活会检视材料,6名干部按要求修改了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8名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修改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三是2021年7月27日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7日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结合巡察组反馈的“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相互批评不充分、整改进度不切实际”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实实在在谈差距、讲不足,结合巡察组反馈问题、会前征求意见、会上批评意见和指导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表,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时限,立行立改、逐项落实四是2021年8月9日,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内容不完整的班子领导予以谈话提醒;8月9日、10日、17日,综合其他问题,对2017、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大部分雷同的3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12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未按要求撰写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的2名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1日,8月26日对未按要求撰写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2名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7日,综合其他问题,对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进度不切实际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27日,对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进度不切实际的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7日,综合其他问题,对2017、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不充分、“辣味”不足问题的支部组织委员予以批评教育,8月27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2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待夯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9月6日,结合局“三定”方案,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重新制定《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二是2021年8月26日,通过局内网OA平台再次组织全局干部对《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进行学习传阅,进一步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三是述责述廉工作有偏差的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工作四是班子领导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时,结合巡察组反馈的廉政谈话不规范等问题,严格落实局机关《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话程序及内容五是2021年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对2017年以来丧事报备记录档案遗失问题的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6日,综合其他问题,对2019年操办儿子婚宴报备材料遗失的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8月16日,综合其他问题,对述责述廉工作有偏差的班子领导予以批评教育;8月25日、27日,对开展廉政谈话不规范的2名班子领导予以谈话提醒。

)落实其他监督检查整改方面

22.主体责任及其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局内网OA平台将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发送干部学习,督促全局干部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对主体责任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班子领导已结合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整改;二是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已全面梳理近年来省市县级有关部门及局机关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大部分检查照片没有标注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盖骑缝章”等问题已整改到位,《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涉及寿宁县市场监管局3个卷宗6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其中4已整改到位,2个无法整改的问题已于2021年7月5日全县市场监管人员法制工作培训会上进行分析探讨,避免日后执法办案中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2021年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对主体责任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班子领导予以谈话提醒;8月18日,综合其他问题,对大部分检查照片没有标注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内容问题的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8月18日,综合其他问题,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盖骑缝章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47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6人,效能问责(诫勉教育)1人,批评教育20人,谈话提醒19人。

针对违规报销社会化培训费、差旅费”问题,对吴李平

以诫勉。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二)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巡察“回头看”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漏洞,先后修订了党组议事、党风廉政、机关党建、考勤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持续做好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努力形成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杜绝问题反弹。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巡察成果

以此次巡察回头看为新的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虚心接受、认真吸纳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抓好整改落实,用实际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整到位,防止问题回潮、成果失效,推动整改工作扎扎实实抓下去,抓彻底充分利用好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努力推动我县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0306;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东区角林路3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cjgjrjg@163.com

 

 

 

          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21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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