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2-13 20:00:13 sn_admin 285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3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改革,踏实做好民生水利建设。

(一)强化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寿宁县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林丛冰同志任组长。4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局务会议2次,干部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过反复推敲,细致分解,形成《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寿水党组〔2022〕6号),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整改的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确保责任落实。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股室(单位)目标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一轮巡察及其他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边巡边改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30日寿宁县水利局已正式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8月24日经寿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下达民事裁定书(2022)闽0924民初714号,判定案件所涉芹洋乡水利水电工作站楼非寿宁县水利局所有,驳回县水利局的起诉。二是党组书记分别向芹洋乡党委书记、乡长转达了法院审理意见,于2022年9月5日我局发函致中共寿宁县芹洋乡委员会,转交办理芹洋乡水利水电工作站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寿水函〔2022〕52号)。三是2022年3月16日制定《寿宁县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检查制度》,不断加大对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处置情况专项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行为,强化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2022年3月17-23日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开展了一次资产清查,全面掌握了全系统房屋、土地、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未发现不当处置国有资产行为。

2.关于“落实移民政策有落差整改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竣工未验收6个项目中,截至2022年4月6日,已竣工验收5个,完工未验收项目(2017年度芹洋乡溪源村人行引桥建设),2022年10月业主方芹洋乡政府已通知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完善资料后组织验收。二是在建项目1个,2019年度凤阳官田村河道治理项目已完工并于2021年1月20日完成验收。三是未动工项目1个,2019年度凤阳村挡墙建设及排水沟管网铺设项目,已于2022年6月15日动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准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四是2019年原结存34.4万元,目前已下拨2019年度凤阳村挡墙建设及排水沟管网铺设项目资金29万元,剩余2019年度奖学助学项目资金5.4万元,已上报市移民发展中心进行变更项目,市水利局已批复,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五是2022年6月15日对移民项目实施监管工作不到位的3名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1年12月4日,成立《寿宁县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水费收缴工作小组》(寿麻水〔2022〕30号)。开展水费拖欠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指定专人专班按月及时收缴催收水费,加大催缴拖欠的水费力度。二是2022年4月2日,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寿宁县人民法院启动司法程序追讨拖欠水费。(1)经县人民法院调解下达《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闽0924民初366号],针对甲公司至2022年3月前拖欠水费215.519478万元,协议甲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前偿还25万元,2022年8月到9月前各偿还20万元,剩余150.519478万元分15期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每月月底前偿还,前14期每期偿还10万元,第15期偿还10.51948万元10底已收回欠款75万元,余额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 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下达《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闽0924民初367号,判决乙公司限期偿还水费14.25165万元及违约金。2022年9月中旬乙公司已偿还水费欠款14.25165万元。三是2022年4月20日修订完善《寿宁县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水费征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加大催缴力度。四是2022年6月17日对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不明显的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原李主任及2名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6月16日对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原张主任予以诫勉。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4.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水利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8日县水利局组织党组成员学习贯彻2018年5月18-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的指导推进水利工作。二是2022年3月31日及4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2018年5月19日、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及2020年6月28日、2021年7月21日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2022年3月、4月、5月分别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的重要回信精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习近平2022年六五环境日讲话精神。四是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盯水利目标责任、围绕县委制定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厘清补齐制约的短板弱项,着力谋项目,全方位推动寿宁高质量发展超越。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6月16日对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认真、部分党内法规未组织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0日我局制定《寿宁县水利局党支部学习计划》。根据计划安排,2022年以来水利局共开展学习11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2022年4月22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三是2022年11月8日,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

6.关于“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对待学习,杜绝抄袭,既要学深悟透又要联系实际落地见效。2022年4月20日我局制定《寿宁县水利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7次,收集学习心得体会136篇。二是要求党组学习和支部学习等要加强监督落实,设立专人检查把关,存在抄袭行为的退回重新撰写,并严肃批评教育。截至2022年12月共组织专门检查2次,未发现存在抄袭等问题。三是2022年6月16日对存在抄袭问题的2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目前均已重新撰写切合工作实际的心得体会。

7.关于“局党组会议与班子会议(局务会议)相混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水利局党组议事制度》(寿水党组〔2022〕15号)、《寿宁县水利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寿水〔2022〕78号),并于2022年 6月16日组织科室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开展学习。二是要求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落实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把关。2022年以来共规范召开党组会议17次,局务会议18次。

8.关于“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寿宁县水利局党组议事制度》《寿宁县水利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会前按流程申报上会议题、会议召集人把相关审定议题单、会议召集告知单及议题附件材料提前送达至参会人员,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党组成员逐一表态(提出议事事项的党组成员也要进行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二是指定专人记录,明确职责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三个工作日内整理好会议记录,并经会议召集人审阅确认,及时印制会议纪要,落实决策事项。

9.关于“非党组成员行使表决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要求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中共寿宁县水利局党组议事制度》参加会议,坚决杜绝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中进行表决的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要求会议专门纪录人员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10.关于“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4月23日制定《寿宁县水政监察大队河道巡查制度》,推行水政执法网格化管理,高频次开展执法巡查监督,大力推进清除河障改善生态河道整治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正常水事秩序,2022年1-6月共出动巡查78人次,及时制止违规行为3起。二是依法对托溪、杨梅州、斜滩、芹洋非法采砂执行立案处罚处理。三是2022年6月16日,对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等处理

11.关于“库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2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深刻吸取1993年1月25日麻竹坪水库沉船事故教训。二是2021年12月30日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拆除库区水域存在的简易房、小木船、帐篷等设施,对水库大坝左岸库边被破坏的安全防护铁丝网进行维护更换。筹措资金对犀溪镇富家村、郑家坑水库、凤阳镇基德水库等进行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三是2022年4月14日制定《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围绕水利相关隐患风险点,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力争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责任目标。截至2022年12月,开展安全检查专项工作4次,发现问题29个,完成整改29个。四是2022年6月16日对库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够有力的监管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12.关于“部分电站、山塘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部署要求,要求各下属单位和管理的在建项目、电站企业等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双溪电站机房、厨房已完成修缮并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大安乡水洋村樱花基地山塘、南阳镇官洋村郑家垅、天池塘坝等已安装山塘的警示牌及安全防护设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山塘日常管理巡查。三是2022年6月16日,对电站、山塘安全监管不到位的分管领导予以提醒谈话。

13.关于“智慧巡河系统部分河道APP使用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寿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寿河长办2022〕8号),各乡镇已按照要求开展河道专管员业务培训,截至2022年12月全县河道专管员全年巡河率已超过95%,达到市对县河长制工作年终考核任务要求。二是2022年4月已要求各乡镇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河道专管员更换调整。督促各乡镇根据《寿宁县村(社区)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寿委改办2022〕3号)精神,配足配强网格服务工作力量,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三是2022年6月16日,对智慧巡河系统管理不够有力的经办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14.关于“部分水电站下泄流量数据上传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关于河道专管员开展水电站减水断流巡查的通知》,将巡查水电站下游脱水段是否存在减水断流问题作为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的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1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内容,落实巡查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及河道减水断流情况,确保履职到位。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县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强化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工作,由专人负责,实行每日一通报,按时查询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控系统。3月6日由县水利局牵头对监控不达标的水电站进行约谈通报,并于3月10日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截止2022年12月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数据完整率、达标率达到了上级考核标准。三是加强和落实物业化管理,目前已按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28座公益性小型水库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物业化管理工作。

    15.关于“部分干部‘学习强国’学习积极性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强国”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部署推动,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二是加强考核督查,实行每月一通报机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终个人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确保干部职工学分达到上级每年10800分的要求,截至2022年12月,共检查13次,发出通报5份,分别对6名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干部职工予以督促学习,现均已达到学习要求。三是2022年6月16日,‘学习强国’学习积极性不高”的2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对6名干部予以提醒谈话。

16.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和述责述廉报告的当事人重新撰写个人材料,补齐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目前材料已归档。二是完善审核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根据文件要求对班子成员撰写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等个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内容一律退回重写,最后由党组书记审定后再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

17.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待突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成员分别于2022年1月、3月深入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开展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3月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改制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并于2022年4月4日,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办理相关改制手续事项,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三是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低水头3#机组已于2022年1月26日修复完成并网发电,并在枯水期间发挥效益,高水头机组丰水期送出间隔已完成改造。目前,该机组已纳入电站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日常检查、维护等管理,并发挥效益。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8.关于“发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日制定《寿宁县水利局公文办理实施细则》,规范公文制发,严把公文发文关。二是2022年4月2日组织办公室公文办理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宁德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提高公文办理业务水平,确保公文处理顺畅、高效。三是按公文类别制作发文登记本,严控发文数量,杜绝预留文号问题再次发生。截至2022年12月,水利局以党组名义发文共19份,以水利局名义发文共185份,均规范办理。四是2022年6月17日对发文管理不规范的经办人员予以提醒谈话;2022年6月16日,综合其他问题,对办公室原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9.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2日修订完善《寿宁县水利局党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依法及时更新党务政务的信息。二是加强保密工作业务学习,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及时督促做好水利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和动态管理工作,坚持常态化管理。三是指定专人管理,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3月份至今,已新增47条党务、政务信息,“政策公开”栏目已新增9条政策相关信息。四是2022年6月17日对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0.关于“主动担当尽责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16日修订完善《寿宁县水利局考勤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日常考勤监督和管理。二是2019年、2020年、2021年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考勤不足人员,收回应扣金额34011.14元。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绩效考核,严格做到奖罚分明,让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2022年6月16日对考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2名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1名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2022年6月17日,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等。

2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二是由经办人员分别对两次公务接待人数超标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三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认真落实依函事前审批、事中按标控制、事后一次一结的接待流程,严格落实无公函不接待、同城不接待、严控陪餐人员、严格用餐标准并限1餐、报销四单齐全等规定,做到接待流程合规、接待标准合规、经费报批合规,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四是2022年6月17日对公务接待办理不规范的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2.关于“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2月18日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二是1名干部参加党校干部培训费用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569元已清退。三是2021年12月18日已完善《寿宁县水利局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销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3.关于“无住宿发票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清退无住宿发票报销差旅费用1760元(其中叶某已去世,应收320元无法收回)二是强化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6月17日对把关不严的财务会计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清退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2019年1月3日违规发放8名人员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劳务费共计1600元。二是2022年3月17日组织学习《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工作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2022年6月17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25.关于“付款依据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正在实施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南阳、芹洋两条安全生态水系,西溪斜滩段、西溪武曲段两条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认真组织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强化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2022年年初,成立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监督工作小组,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验收等各环节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共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检查11次,督促落实即知即改问题29个,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三是落实资金管理,要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四是具体经办人员已对县水利局2017、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补助情况作出说明。2022年6月16日对付款依据不足的农村水利股原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6.关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28日组织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强化工程款财务管理。二是2021年12月4日成立寿宁县麻竹坪水库工程项目结算工作小组,督促厂家限期完成整改,提交验收,待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目前,县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除险加固项目,于2022年1月23日完成设备安装,2022年5月底复核扣减施工方设备差价5600元,通过验收。三是2022年5月28日完善《寿宁县水利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四是2022年6月17日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7.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工时确认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二是2022年5月19日双溪电站将2017-2019年雇用41人次年度或日常维修费用报销材料重新补齐。三是要求局属所有电站今后的维修、采购、审核、报销等,必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先预算、审批,再维修,手续齐全才能报销,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022年6月16日对资金监管不到位,工时确认不够严谨的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8.关于固定资产购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寿宁县委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金借贷及赞助管理办法><寿宁县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管理办法><寿宁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完善财务制度。二是由县小托水库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购入不规范费用合计14.11万元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由小托水库工作人员补签经手,同时对固定资产重新盘点、登记。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程序购买固定资产,对无预算、无审批、无询价等购买固定资产不予报销,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四是2022年6月16日对固定资产购入不规范的3名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9.关于“基层工会组织、财务管理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5日竹坪水库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二是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于2022年4月7日成立工会筹备组,4月30日完成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第一届第一次工会会员大会选举。目前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工会已成立,并设立工会专户,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已分别开展文娱活动并发放福利 。

30.关于“绩效奖金发放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收回张某、吴某某两位同志2017年度多发放的绩效奖金2300元、2000元。分别收回龚某某、杨某某、陈某等三位同志2018、2019、2020年度多发放的绩效奖金1853.83元、5605.9元、4016.23元。二2022年4月 27日已修订完善《寿宁县水利局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绩效奖金规范发放。三是2022年6月17日对水利局绩效管理工作原分管领导、财务会计予以批评教育; 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6月16日对现绩效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0日修订完善《寿宁县水利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工作步骤、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截至2022年12月,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分析会4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工作报告暨下半年工作部署推进会1次,参会班子成员深刻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研究分析潜在风险点共3个,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3条。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以党风促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截至2022年12月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9次,其中党课活动5次,座谈会2次,警示教育活动1次,下乡宣传1次。四是综合其他问题, 2022年6月16日,对水利局党支部组织委员予以通报批评。

32.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抓管党治党。制定《寿宁县水利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任务目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党组会议3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3次,述责述廉会议1次,水利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2次,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从严教育管理。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16次,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截至2022年12月,围绕“三重一大”召开党组会19次,党组书记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1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主抓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修订、新建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共4条。三是提升党建水平。制定《寿宁县水利局机关党委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对水利局机关党委下辖四个支部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同时分别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党委、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加强与鳌阳镇敖东社区大党委、清源镇外韦村党支部共建力度,切实提升水利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四是2021年11月已委托专业档案管理公司对我局近20年档案进行电子化档案提升管理。同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查阅、归档等专业管理。

33.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认识和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寿宁县水利局机关党委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党员先进性。截至2022年12月,水利局党支部共召开支部委员会议13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3场。

34. 关于局机关党委党建职能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程序已调整水利局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充实水利局机关党委班子,并选出精干委员担任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实行专人专岗,责任到人,加强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寿宁县水利局机关党委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加强对下辖四个党支部的指导联系、督促检查, 持续推进党建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截至2022年12月,水利局机关党委共开展党建工作专题会议4次,对下辖党支部开展指导、检查工作2次。

35.关于“个人有关重要事项未作具体说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名班子成员重新补充撰写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是否存在巡视巡察反馈、组织函询,是否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二是进一步明确审核机制,班子成员所撰写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等个人发言材料需经办公室初审,主要领导审定后才可召开相关会议。本次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均符合规范要求。

36.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2022年5月27日,县水利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进行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集互评有效意见22条,辣味较足。下一步将积极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的整改,用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

37.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3日分别制定《中共寿宁县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中共寿宁县水利局机关党支部学习工作计划》。二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截至2022年12月水利局党组共组织学习19次,党支部共组织党员学习14次,已收集学习心得体会147篇。

3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9日,县水务公司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重新对上述3位发展对象逐个讨论与表决。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党员发展程序。三是2022年2月25日组织水利局机关党委下辖四个支部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认真学习“党员e家”平台使用、党员发展规范程序等内容,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为做好发展党员打下夯实的基础。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五是2022年6月15日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县水务公司党支部副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39.关于“发展党员审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水利局机关党委、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党支部研究,并经县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同意预备党员周承志转正。二是2022年4月28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熟悉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做到程序合法合规,记录完整,及时跟踪。三是2022年6月15日对发展党员审批不及时的麻竹坪水库党支部副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40. 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教育管理。2022年4月28日水利局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水利局机关支部6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对水利系统4名党员被予以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况再次进行学习。2022年4月28日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党支部修订完善《寿宁县麻竹坪水库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同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加强监督管理。2022年5月27日,水利局机关党委对下辖四个党支部党员日常学习教育情况开展专门检查2次,下辖四个支部集中学习总计41场,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党纪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41.关于“下属国有企业党建引领作用虚化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2日制定《中共寿宁县水利局机关党委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内容、方式、考核、管理等,积极推进水利系统党建工作。截至2022年12月,水利局党组、机关党委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7次,水利局机关党委成立党建工作小组1个,对下辖四个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指导工作1次,检查工作2次。二是2022年4月15日,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成立党支部选举工作筹备组,负责麻竹坪水库坝后电站党支部相关报批、选举等工作,目前已完成选举和支部建设。三是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企业双溪电站经动员发展,已有4名职工递交入党申请书,水利局党支部将按照程序严格发展党员。四是2022年6月15日对下属国有企业党建管理未抓实抓牢的水利局机关党委委员予以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寿宁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严肃追责问责,对47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1人,通报6人,批评教育31人,谈话提醒9人。

针对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不明显”“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待突破”等问题,对麻竹坪原主任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落实移民政策有落差整改未完成”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17年度芹洋乡溪源村人行引桥建设项目已完工未验收。目前已督促业主芹洋乡政府通知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完善资料后组织验收。二是2019年原结存34.4万元中剩余2019年度奖学助学项目资金5.4万元,经市水利局批复变更成芹洋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督促2017年度芹洋乡溪源村人行引桥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二是督促芹洋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按照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关于“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不明显”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根据法院调解意见,甲公司至2022年3月前拖欠水费215.519478万元,协议分18期还完,目前已收回三期欠款共75万元,剩余14期共140. 519478万元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8月16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组织相关单位针对欠费问题议定要加强对相关电站企业管理,依法起诉、依法处罚、依法查处,规范电站正常生产运营,切实维护我县公共利益和股东权益。二是严格按照法院调解意见依法依规催收甲公司水费欠款。三是加强与法院沟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我县水利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也不能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县水利局党组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和开展执纪问责,强化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131;通讯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28-10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ndsnslj@163.com。

 

 

                   中共寿宁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1月12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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