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20-05-11 17:25:09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55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委巡察组自2020年5月11日起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巡察组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使命,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联系电话:15506933359,邮政信箱:寿宁县B50012号信箱,邮编:355500

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工作日)

 

             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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