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7-14 08:36:08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392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此次巡察是对县直机关工委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客观、准确,县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深挖本源,从严从实抓紧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成立以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1名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强化责任落实。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各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严格督查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全体领导干部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加强督查,实行巡察整改专题会汇报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工委班子成员在抽调主题教育指导组期间,已按要求通读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内容2021年3月9日,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再学习”活动,进一步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县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已于20211月27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自我

2.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19日,县直机关工委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研究“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工委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汤孔忠在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四个结合”的贯彻意见。2020年12月24日召开县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讨论县委书记汤孔忠在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2020年度已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常态化,确保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深落细落实。三是综合其他问题,县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已于20211月27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自我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和使用,并根据“学习强国”供稿要求,建立供稿体系,目前已向平台供稿7篇。二是2017年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材料中相关文件的表述进行更正,由县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意后再重新归档。三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委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四是《寿宁县县直机关工委新闻发布制度》相关表述进行更正,进一步明确新闻发言人由意识形态分管领导担任五是2021年2月3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度年终党建绩效考评中加入党建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考评指标,对各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按规定对8个机关党委和28个工委直属支部开展党组织书记年度抓基层党建情况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开展综合评价,并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2021年3月4日召开2020年度县直机关党委、工委直属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

5.关于履职尽责方面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关于对县直机关支部换届选举把关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2020年12月29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单位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把好第一道关口的作用,切实做好县直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复核把关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严格审批工作程序,对材料不齐全的坚决退回。2021年3月29日已完成相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材料的补充工作,相关材料已重新整理归档。

2)关于发展党员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并长期执行二是2020年12月15日组织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1次,参训人员105人,切实提高县直机关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三是对党员发展进行全过程审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

3)关于党费收缴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4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通过举办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指导县直机关全体党费管理人员进一步准确把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政策要求;加强日常线上线下指导,截止目前,已使用工作群提醒、电话直接提醒等方式,对通过个人账户直接将党费转入县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的行为进行提醒和指导改正11次,确保党费收缴工作及时到位。将党费收缴工作列入年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每年将至少一次对各县直机关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20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已结合年终绩效考评一并检查2021年2月9日综合其他问题对县直机关工委党费收缴不到位问题的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根据“1+X”专项督查方案,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和日常工作开展督查,2020年度督查结果已报送县纪委监委二是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2019年度工作实绩内页材料已经重新整理、装订、归档三是2021年2月3日综合其他问题对业务工作实绩材料整理不到位问题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7.关于党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12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提党务公开业务水平。二是成立工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党务公开程序,相关公开内容必须由办公室负责初步把关,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开。三是由办公室负责,对相关党务公开的材料进行补全,并重新整理归档。

8.关于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7年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落款调整;2018年、2019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总结已进行修改;2019年度支部党建总结“工委常委班子将紧紧围绕……”的表述调整;上述相关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意后再重新归档。二是2015年、2016年机关工委支部工作总结的落款时间进行调整,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工委常委班子将紧紧围绕……”的表述进行调整,相关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意后再重新归档。2018年度重复编号的纪要进行重新编号;2019年度6号纪要替换相关账目中的7号纪要,并对7号纪要进行作废处理。加强对工委办公室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业务水平;严格文件审核把关工作,注重撰写文件、材料的严肃性,避免文字错误。

9.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寿财行〔2015〕2号)等文件规定,对照差旅费规范管理相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支出,认真执行公务出差(下乡)审批相关规定二是针对6批次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734元,已清退4批次差旅费1474其中多报销1天差旅费260元的问题,当事人已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三是2021年2月8日综合其他问题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10.关于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收回多领取的工资1000元收回2015年、2016年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2729收回2013年度、2014年度收缴党费补贴共计720元;收回违规报销的车辆运行费5174.12元。1名提前退休干部4-8月份返聘工作补贴3500元费用问题另作说明。进一步严肃财经制度,慰问、办公用品购买票据所有报销凭证需经办人员签字,并附相关凭证、清单、发票等,做到票证齐全,所有材料均需财务人员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提交主要领导审批2021年1月4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做好会议、培训的资金预、决算,做到一事一结。已按规定补齐2019年11月27日组织召开“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2019年度党内统计业务培训班”的《会议预算单》《会议决算单》和《会议公示单》。

11.关于违规拨付和列支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12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原则、收支范围、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包括逢年过节福利、文体活动支出等方面的费用标准。二是2018年我单位工会外聘会计并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编工会干部,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可用工会经费支付代理记账费支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29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领会其精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查摆问题,深刻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意义。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逐级签字审核把关,杜绝走过场的情况。三是已重新完善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整理补充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四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揭短亮丑,增强组织生活的严肃性。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已于2021年3月5日召开五是2021年1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纪律,规范述责述廉工作。2020年度述责述廉会已于2021年2月3日召开,并邀请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评议六是2021年2月8日对未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予以提醒谈话。

1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务会会议记录,详细客观记录“三重一大”决策过程,规范记录内容。二是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执行会前通知、会前签到、会上记录、会后整理程序规范会议签到流程,严肃会场纪律,会议签到一律在会议开始前签到完毕。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到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会上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执行班子逐一表态发言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记录人员详细客观记录“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四是已于2021年2月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回避事项,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五是收回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资金208.66元党建经费中转拨到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款项2019年12月10日在县财政下达的住房公积金款项转回党建工作经费中。六是强化“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项目开支。县直机关工委作为县委党的工作部门,专门负责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上级下拨经费均为“党建工作经费”。

14.关于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29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支部工作流程换届选举参会人数不足问题,已另附说明。县直机关工委支部已于2019年9月10日进行换届选举,配齐支委班子三是因党费计算基数核算错误的党费补缴到位四是2021年2月9日对未按规定基数核算缴纳党费问题的支部党员予以提醒谈话。

1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相关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分类归档。二是相关人员已于2012年提前退休,2016年全年在越南、老挝,并提前县委组织部作了报备、审批,无法参加2016年组织生活会

16.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推进县直机关工委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充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三是2名支部党员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2021年2月8日、2月9日分别对2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7.关于巡察整改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寿纪办〔2018〕14号)文件精神,未经县委同意,不得开展督查检查考评工作,因此取消了“每周一报,每两月一督查”督查工作。针对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积极整改。

18.关于巡视整改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1月16日县直机关工委召开会议,在会上结合传达省委巡视组巡察反馈会精神,民政局搞封建迷信的典型案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对文件审核把关,规范发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和县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县直机关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思想不放松,持之以恒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工委当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杜绝“过关思想”,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强化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保持长效整改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抓手,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本次巡察指出本单位新闻发布制度、支部换届资格审核把关程序、党员发展审查程序、党务公开制度等制定不全面、执行不规范等情况,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查摆贯彻执行中的易错点、易漏项,统筹推进各项制度落实落地,把巡察实效转化为推动县直机关工委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176095;通讯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28号县直机关工委;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xjgdgw@163.com。

 

 

中共寿宁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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