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20-11-16 16:52:24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256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1116日起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组将按照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基层人民法院“三定”方案和所承担的职责使命,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情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上有硬招出实招,特别在打击涉疫情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实现“三个效果”统一情况;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机制、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情况;落实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升级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情况;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严教育管理,从严正风肃纪,从严加强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联系电话:15506933359,邮政信箱:寿宁县B50022号信箱,邮编:355500,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工作日)

巡察组联系信箱设置地点:寿宁县胜利街62号县宾馆2号楼门口)

 

                             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16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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