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9-01 20:20:02 snjjgly 9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

国投公司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本着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责任落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国投公司收到《关于对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寿委巡〔2022〕20号)后,第一时间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系统高效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并统筹推进整改落实。2023年2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领导班子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端正整改态度、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国投公司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各子公司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8场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抓好各自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三)统筹推进,强化落实。研究制定《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国企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良性健康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巡察整改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等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未组织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2016年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19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10月26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12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2022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国企工作,要求国企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在以学增智、以学促干上下功夫二是2023年度国投公司党支部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计划及时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国投公司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截止2023年6月组织开展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2次,党日活动6次,党课2次,干部职工学习会3次。

2.关于党内法规学习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1122日组织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202212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增强国企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2023年1月1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提高国投公司党员干部遵规守法意识。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将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纳入公司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

3.关于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2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国投公司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按要求撰写发言提纲、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等材料,并明确由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杜绝抄袭网络文章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已重新撰写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四是2023年5月23日对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认真问题的原党组成员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6月5日对党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未有效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3日,召开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公司章程变更事宜。二是2023年3月3日,向县财政局提交了《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公司章程修订的请示》(寿国投〔2023〕15)。经县财政局同意后,2023年6月30日,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章程变更及备案。三是坚持“三会一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公司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5.关于研究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16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寿宁县县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文件精神,提升国企干部规矩意识。二严格落实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规范研究程序2023年以来,凡是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特别重要的事项向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或提请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会上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非支委会成员不参与表决等规定。

6.关于讨论表决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共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做好会前准备、会中引导、会后跟进工作,二是做好记录工作。2023年以来,公司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会议议事程序,由经办人员提交研究事项后,党支部成员逐一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记录人员如实记载会议情况,会议记录准确表达每位发言者意见。截止目前,召开党支部会议21次。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23日对讨论表决走过场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7.关于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未换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3日,召开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变更事宜2023年3月2日,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出1名职工董事2名职工监事二是2023年3月3日,向财政局提交《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请示》(寿国投〔2023〕13)和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委派监事会成员的请示寿国投〔2023〕14)。三是2023年3月10日县财政局批复同意国投公司变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委派1名国投公司监事会主席及2名监事会成员。

8.关于监事会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10日,县财政局充实调整国投公司监事会成员,加强对公司财务和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经理层成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国投公司根据章程,支持配合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从2023年3月31日起,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事项时,均邀请监事会人员进行监督,截止目前,召开董事会议12次,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均无异议。

9.关于制度完善修订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13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修订版)》《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文办理办法》2023年3月31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国投公司及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2023年4月23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2023年5月9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版)》,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升管理能力。

10.关于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年轻干部留不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9日召开公司党支

部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国投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事宜,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充实岗位空缺。二是2023年3月14日,委托宁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寿宁分公司发布国投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2023年4月26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选进行面试。三是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招聘4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工程项目部1名、计财部会计1名、投资管理部1名、综合管理办公室1名)。

11.关于企业管理层配备不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国投公司任免权限,从公司职工中按程序选拔任用下属子公司寿宁县梦龙天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寿宁县昇顺贸易有限公司经理。二是后期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完善企业管理层架构。

12.关于内设机构人员配备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31日召开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充实调整国投公司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子公司负责人的事宜,启动国投公司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子公司(股级)人事调整工作二是2023年4月23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选拔任用比照股级干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按程序选拔任用国投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工程项目部、投资管理部、市场运营部4个内设机构主任及下属子公司寿宁县梦龙天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寿宁县昇顺贸易有限公司经理等6名比照股级管理干部三是20235月31日,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对6位职工予以正式任职。

13.关于国有企业银行借款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2日,组织计财部工作人员学习《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金借贷及赞助管理办法》。2023年2月16日,组织公司班子成员学习《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人员和班子成员财务管理意识,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决策前先由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二是国投公司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和项目资金需求开展项目融资工作,并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借款合同及时还款。同时,增强投融资风险防控意识,调整充实投资管理部和市场运营部人员,对资金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事前充分科学调查论证,事中严格决策和监控,事后分析总结,以达到有效降低风险的目的。三是2023年5月24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年度举债计划风险评估报告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审批制度,规范企业借贷行为。

14.关于国有企业投资收益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6日收到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批分红款200万元;2023年2月2日,收到宁德市国有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度分红30万元。二是建立对外投资项目台账,根据投资入股企业章程规定,今后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跟踪对接,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上缴分红,保障投资收益。三是2023年5月24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保跟踪监测预警制度》《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捐赠报告制度》《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分析报告制度》《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完善公司防范投融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今后进行重大投资前,按照规章制度做好风险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以便降低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收益。

15.关于述责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20日召开述责述廉会议,会前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认真撰写材料,并经审核把关后召开会议,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国企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要求干部职工自觉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主动学习,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三是班子成员4人已完善2019-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补充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四是2023年5月23日对述责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问题的班子成员予以谈话提醒。

16.关于专题会议材料疑似编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2月21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国企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今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活动的记录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对会议材料的检查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6月1日对专题会议材料疑似编造问题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关于违规报销出差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31日,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报销审批暂行规定》《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经制度文件精神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差旅报销及餐费支付等经费支出。二是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10日,分别收回4人2021年多报销市内交通费合计480元。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6月1日对违规报销出差补助问题的会计予以通报批评。

18.关于超标准支付餐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2023年1月30日,收回2019年度秋游活动超标准支餐费合计565元2023年1月31日,组织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对工会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会经费合理使用,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三是2023年5月23日对超标准支付餐费问题的工会主席予以批评教育。

19.关于应收款清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梳理国投公司2002年来形成挂账的往来款项。目前已完成内业、外业数据整理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编制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国投公司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并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7日向寿宁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发送《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收回借款的函》,已于2023年1月19日收回该笔借款670万元。

20.关于劳务费支付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6日玉宇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寿宁支行开通劳务工资代发专用账户,2023年2月2日玉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寿宁支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委托银行从专用账户发放劳务费,严格规范支出,严禁违规发放劳务费。同时,2023年以来县国投公司及子公司开工建设的项目,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县国投公司及子公司按要求给施工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函,保障按工程施工进度拨付进度款至施工单位相应账户。施工单位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进度款按比例拨付农民工工资至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工资至农民工工资卡,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二是2023年5月6日玉宇公司印发《福建省玉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玉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福建省玉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福建省玉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玉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玉宇公司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劳务费用审核三是2023年6月1日对劳务费支付问题突出的会计予以通报批评。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国投公司2021年4月6日、11月3日分别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6.992万元保密柜2999元固定资产入账已补齐验收清单、领用单,并登记台账。二是2023年4月23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三是今后严格执行《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报销审批暂行规定》《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新购办公设备及时登记台账,完善领用保管手续,做到账实相符

22.关于多提折旧造成损益失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固定资产车辆类多提折旧问题,已在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调整。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和完善账目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三是今后加强审核监督职能,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性折旧,做到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净值。

23.关于报销外单位人员公积金缴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18日,收回三峰公司住房公积金代缴款9000元。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2023年6月5日对报销外单位人员公积金缴费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24.关于超结算起点使用现金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6日锦源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23年1月31日,组织国投公司全体员工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报销审批暂行规定》《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经制度文件精神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严格规范现金支出。二是2023年以来,国投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出现超过1000元以上现金支出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现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切实规范公司现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2023年6月1日对超结算起点使用现金支付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25.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审批流程把关,规范合同签订程序。2023年4月23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要求签订合同前,合同主办部门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审核会签手续。经办人、部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合同条款内容,并经公司法律顾问及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开展合同签订工作。2023年至今签署主要合同10份,均按规范流程严谨签订合同。二是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6月1日对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的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6.关于预算造价审核未批复签订合同并开工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加强项目监管,结合公司实际,2023年3月31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国投公司及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二是要求招投标文件、合同实行会签制度,由经办人拟稿、工程部人员、投资管理部、计财部、分管领导和法律顾问审核,再由公司班子成员会签后开展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三是2023年开工建设寿宁县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一期)、寿宁县城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用房配套设施续建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批复、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审核批复、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完成后,进行项目建设。

27.关于履约保证金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31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加强履约管理,重视风险防控,根据规定管好用好履约保证金。二是今后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对后期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合同的规定,避免再次出现合同履约流于形式的问题。2023年开工建设寿宁县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一期)、寿宁县城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用房配套设施续建项目,均按要求以银行转账、保函等方式提供履约担保。三是2023年7月7日对履约保证金流于形式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28.关于工程进度款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工程进度款审核和管理。2023年以来,工程进度款拨付均严格按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公司经办人、工程部、计财部、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予以拨付,根据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进度款。二是深刻汲取此次教训。要求工程部职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比例支付进度款,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严格把关审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023年以来,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均在可控范围,今后继续加强进度款的审核。

29.关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3日,城投公司约谈寿宁县殡仪馆工程施工单位相关未在场人员,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二是强化对项目人员监督管理,不定期对项目人员进行抽查,发现未按合同约定在岗履职、施工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履约函件等,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2023年2月28日,针对宁德锆镁新材料产业园华祥大道K1+520-K2+340段建设项目、寿宁县茗溪供销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下发《责任主体项目检查通知单》,要求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国投公司。2023年4月11日,针对福建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子项目(清源镇、托溪乡、竹管垅一基础设施改造)施工单位未按图纸要求及施工规范开展项目建设,监理单位监管不力,施工、监理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等问题,分别发函约谈单位法人代表,4月17日组织召开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法人约谈会,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2023年5月23日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约不到位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30.关于部分人员未纳入考勤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修订完善公司考勤制度。2023年3月13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修订版)》,国投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考勤均应纳尽纳。二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修订版)》,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促进公司效能建设。三是2023年5月23日对部分人员未纳入考勤管理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2023年5月24日对分管领导金宜友予以诫勉。

31.关于考勤异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日,锦源公司安装电子签到系统,采取人脸、指纹识别签到,对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全体职工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二是完善考勤制度,制定明确的考勤规定和流程,强调考勤的重要性,确保员工能够遵守并执行。三是加强考勤监督管理。国投公司及子公司综合办每月月初统计上月考勤情况,做好考勤统计和归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

32.关于预留文号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文处理,结合公司实际,2023年3月13日制定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文办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制度,规范公文处理流程,避免出现预留文号现象2023年以来,发文未预留文号。2023年5月23日对预留文号现象严重的经办人予以谈话提醒。

33.关于担当尽责不够,维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3年4月23日印发《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促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果同时,要求经办人员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及时更新,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二是加强新购置资产管理,对新购置资产及时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对无法按规定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提请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4.关于廉政谈话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20日,党支部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等10余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2023年2月14日,2月15日、2月17日分别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廉政谈话7人次,对不同工作岗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开展廉政谈话起到实效。同时,要求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相互表态并签字,记录人做好记录工作,强化国企干部廉洁意识。

3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根据各公司情况和干部职工分工,2023年4月8日印发《2023年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廉政风险点清单和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增强反腐倡廉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2023年5月11日组织党员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要求国企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6.关于党纪政务处分程序不规范,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2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提高国投公司党员干部遵规守法意识。二是2023年2月15日开展“反腐倡廉扬清风”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以直观的形式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高国企党员干部思想觉悟。三是本次巡察整改问责有关工作均由党支部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并按规范落实问责,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

37.关于谈心谈话覆盖面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1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按程序开展谈心谈话共17人次。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履职情况,引导干部职工紧扣中心大局、立足工作岗位、真抓实干。

38.关于对照检视剖析材料撰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材料撰写。2022年12月14日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国投公司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二是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规范撰写材料,未存在抄袭情况。严格材料审核把关,对照检视剖析材料、党课等材料均由党建分管领导、党支部书记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材

料照搬照抄等问题。

39.关于党课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6日,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讲授党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国企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今后加强党课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将党课内容与国企党员干部的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党课教育的水平和实效,使党员在学习党课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0.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规定及时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分别于2023年3月6日和2023年3月28日,党支部转接2名到国投公司挂职锻炼的党员组织关系。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权利义务规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修养、党纪观念的教育指导,增强党员联系党组织的主动性。同时,运用好“党员e家”平台,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41.关于党员结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必须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确立干部职工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仰,激发干部职工入党积极性。二是对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思想进步、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职工,鼓励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争取把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职工吸收到党组织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三是2023年3月8日召开支委会议,316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通过公司2名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整改方面

42.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2年9月开始,在县物价部门和县水利局的精心指导下,国投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相关材料,积极对接有关单位,2022年11月完成清渡水库《取水许可证》的变更和延续;2023年3月完成《清渡水库工程水价测算报告》编制,并向县发改局提交《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收取清渡水库工程供水价格的建议》。待审批后按程序行使物权,按实际售水量向寿宁水务公司收取原水费。

43.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2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金借贷及赞助管理办法》《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等资金管理相关文件。二是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7日向寿宁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发送《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收回借款的函》。三是2023年1月19日收回寿宁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欠款670万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国投公司高度重视,严肃追责问责,对17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12人。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8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2人。

综合部分人员未纳入考勤管理”、“廉政谈话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落实不到位”、“党纪政务处分程序不规范,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谈心谈话覆盖面不够”、“对照检视剖析材料撰写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5月24日对金宜友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国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主要为2004年以来历年融资转借款,代付县财政拨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梳理,待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国投公司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并进行分类处置。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4月20日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款项进行逐项甄别核实,理清往来款项的来龙去脉,追溯往来款明细形成的相关依据,编制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根据梳理情况结果对历史往来款项分类处理。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往来款项错账问题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对县财政代付款项,提请相关会议研究销账调整处置。二是加大公司借出款项收款力度,采取电话催收、发催款函等方式要求借款单位及时还款。

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2.关于担当尽责不够,维权意识不强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3套房产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整改措施:增强维权意识,今后对新购置资产及时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对无法按规定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提起诉讼。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前

3.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23年3月完成《清渡水库工程水价测算报告》编制,并向县发改局提交《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收取清渡水库工程供水价格的建议》。待审批后按程序行使物权,按实际售水量向寿宁水务公司收取原水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强化对债务人权限的认知,依法依规行使权,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二是督促经办人员及时跟进相关工作,加快整改落实。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县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深入推进。国投公司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动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推动国投公司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以“滴水穿石”的韧劲坚持真抓实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并做到长期坚持。聚焦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室、人员加快整改速度,全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分析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共性问题,制定有效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国企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170805;通讯地址:寿宁县景泰街东方商住城16号楼三层,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ekvkcmvdlld@sina.com。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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